【车辆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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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组织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以下简称“两车”)违规问题专项治
理,作为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实行局长第一责任人制、
政委第一承办人制、各单位一把手第一经办人制,形成责任民警、单位分管
负责人、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政委、局长层层负责的管理体系。投入100
余万元,在起凤派出所建起一处涉案车辆停车场。建立“两车”档案台帐,
实行“一车一档”,所有警车全部年检,保险、年检标志全部张贴,外观标
识全部符合2004警车外观标示要求。各警种、各单位根据部门单位特点,细
化规范化管理措施,制定出台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责任追究规定,涉案车辆
扣押、返还、移交、处置等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各单位“两车”档案台帐与
县局监督室报备台帐、警务保障室管理台帐,帐帐相符,内容准确、齐全。
对“两车”治理与警务活动实行捆绑式督察,建立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
合的监督体系,形成“两车”长效管理机制。12月,顺利通过公安部检查验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