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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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全县36.5万农民参加新农合, 参合率达94.2%, 全年累计报销医药费
1424万元,受益群众45万人次。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加报销范围,将分娩
费用列入报销范围, 符合计划生育分娩的参合产妇每人定额补助100元;门诊报销由
2006年的家庭账户扣完为止改为门诊统筹, 门诊费用按20%比例报销;各级财政补助
由2006年每人每年33元提高到40元,县级补助由10元提高到18元,市县镇住院报销比
例分别由6%、16%、40%提高到12%、20%、45%,中药在原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中
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提高20%。 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费
用控制等规章制度,使用超范围药品实行告知签字制度。投资40万元建立健全新农合
网络管理系统,县镇实现微机联网,住院报销实行网上审核、即时报销。加强基金管
理,进一步规范新农合账目管理,全县统一安装财务软件,实行会计电算化。先后举
办6期新农合管理知识培训班, 对新农合经办人员、镇村干部和乡村医生等进行全面
培训。2008年初,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修订
新农合实施办法,在筹资上,个人缴纳20元,各级财政补助增加到60元;在报销上,
市县镇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15%、25%、50%,县精神病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
中药、中医适宜技术分别提高10%、20%,住院报销额度提高到5万元。3月,在全市卫
生工作会议上,桓台县新农合做法和经验在全市推广。11月,再次修订新农合实施办
法,确定全县新农合运行周期自2009年始调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县财政补
助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41元,各级财政补助增加到80元;市县镇住院报销比例分别
提高到20%、30%、55%,每人每年累计住院最高报销额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是年,
全县36.98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6%,全年累计报销医药费2846万元,受益
群众57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