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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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置县前, 分属临淄、 长山、高苑三县地。蒙古孛尔只斤拖雷(监国)元年
(1228年)置新城县,隶属济南总管府。元世祖忽必烈中统年间(1260~1263年)属
淄州路,元至元二年(1265年)隶属淄莱路,元至元二十三年(1287年)改属般阳路。
明洪武九年(1376年)属淄州,次年改属济南府。清代沿袭明制。1913年,废府、州,
存县、道,新城县隶属济南道。次年1月,易名水县。4月,改称桓台县,因齐桓公戏
马台得名。 1928年废道制,直属山东省。1938年7月,华北游击纵队第十三支队第十
二梯队在棘托置县政府,隶属山东省第十专员公署。同年10月,建立长(山)桓(台)
临(淄) 益(都)四县边区行政联防办事处,隶属中共清河特委。1940年4月28日,
建立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清河专员公署。同时,撤销长、桓、临、益四县边区
行政联防办事处。 年末,改属清河行政主任公署清西专署。1942年1月,中共清河区
委决定撤销县、区建制,成立长桓军政工作团,隶属清河行政主任公署清中专署。同
年7月, 改属清西专署。1943年8月,复置桓台县抗日民主政府,隶属未变。1944年1
月, 清河区与冀鲁边区合并称渤海行政区,桓台县属渤海行政区第六专署。1945年8
月, 改属渤海行政区第三专署。1949年7月,第三专署改称清河专署,县属其辖地。
1950年5月,撤销清河专署,桓台县隶属淄博专署。1953年6月,淄博专署改称淄博工
矿特区, 桓台县划归惠民专署。 1958年11月,桓台县并入博兴县,隶属淄博专署。
1961年9月,复置桓台县,改属惠民专署。1983年10月,桓台县划归淄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