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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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分别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各2次,议
定有关问题,后三年县委常委会、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听取计划生育工作汇报,研究计
划生育工作。是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关于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问题的通知》,对加强领导、部门配合、依法
行政、管理服务、队伍建设、奖励政策、经费投入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年初,县委、
县政府召开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通报上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
执行情况,与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签订200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
标管理责任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后三年,全县每年年
初均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由县委、县政府与各镇党委、政府和城区街道办事处、
县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
2004年,实行县大班子领导成员挂包镇,业务部门挂包村,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制
度,后两年沿袭不变。是年,建立桓台县平时收集信息和年末问卷调查相结合的育龄
妇女需求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应用制度,科学决策,制定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通过管
理与服务和党政保障两条线组织实施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同年,两次对人口目标管
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2005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严格奖惩的有关规定》,
从年度总体得分、 违法生育等6个方面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实行各镇、城区街道办事
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党政领导、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五职责任人风险抵押金和离职
审计追踪奖惩制度;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长效激励措施。县计划生育领导小
组组织人员两次对各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人口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直接到村
(居)达120个,占全县村(居)总数的三分之一。
2006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决定》,
加强对各医疗、 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B超机和流、引产药物的监督管理,县卫生
局、 县计划生育局等4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县委、县政府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治
理工作列入重大督查事项, 实行定期通报和定期领导谈话制度。对出生人口性别比持
续偏高的个别镇由县委、县政府办公室牵头,与县公安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等部
门组成工作组予以帮扶,限期整改。县委、县政府对上年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突出问题
的1个镇及15个村实行“一票否决”、对2个镇“黄牌”警告、对1个镇重点管理,对1
名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予以撤销职务,对8名党员依法依纪给予相应处分,对各镇、
城区街道办事处责任人进行奖励和处罚,对被“一票否决”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村
计划生育工作专职干部全额扣除县财政补贴,在全县大会上通报批评。是年,县委、
县政府将镇和城区街道办事处千分计奖计划生育考核分值由20分提高到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