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十佳文明市民” 评选、“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2003~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article/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article/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3年,县文明委决定继续在全县开展“十佳文明市民”评选活动。条件为:政
治思想好、工作表现好、个人品德好,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做出突出贡献;在某一
方面有突出事迹或在工作中有优异表现;在社会生活中产生良好的影响,有较高社会
知名度。至2005年底,共评选出第三至五届“十佳文明市民”30人,起到良好的带动
作用。是年始,继续在全县农村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将农村精神
文明建设的内容分为“爱国爱党、遵纪守法、讲究卫生、团结友爱、积极履行义务、
勤劳致富、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注重学习、诚实守信”十项内容,每项内容
代表一星级。年内,全县创建“十星级文明家庭”1.5万户,后三年分别为1.2万户、
1万户和0.6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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