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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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始,按照省、市地税局要求,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
先后制定相关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建立健全评议考核、过错追究等制度,研发应
用“税收执法自动监控考核系统”,初步建立起执法责任清晰、执法程序规范、评议
考核科学、过错追究到位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此办法先后在市地税局、省地税
局召开的会议上进行汇报演示,得到各级领导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地税系
统推广,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走在全国地税系统前列。2004年,认真落实《行政许可
法》,进一步加强对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税收法规得
到全面、准确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
理、税收执法检查等制度规定,在各基层分局全面设立兼职税收法制员,有效地规范
了税收执法行为,四年中,无一起因执法不当而引起上访案件。2005年,认真落实市
地税局《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规范各项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标准,提高执法透明度,树立地税机关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2006年,县地
税局被淄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授予2001~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荣
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