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统计制度改革】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2003~2006)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article/4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4/article/4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3年,市政府规定区、县统计局统一增设“十五比”统计,从十五个方面反映 县域经济发展情况, 由市政府定期公布。2004年,市统计局对区、县GDP季度核算实 行下管一级,加强对区县核算数据质量的控制。2005年,区、县统计局统一增设设管 统计,负责统计制度设计管理与区划代码管理。2006年,各专业统计由原来所属原则 统计改为实行在地统计。加强能耗统计,扩大能耗统计范围,实行全社会统计,对规 模以上企业能耗实行全面统计(季报),对规模以下企业实行抽样调查,定期测算万 元GDP能耗与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 强化部门统计,扩大服务业统计范围,对三产实 行全面统计。GDP季度核算实行区、县联审,由市局统计公布区、县GDP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