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全县继续实行烟花爆竹专营和定点销售办法。由县土产杂品总公司协同
公安部门对以供销社基层门店为主,个体零售业户为辅的各营业网点经营资格进行审
查, 并实行经营责任书、安全保证书制度。全县有营业(零售)网点118家,销售额
205万元。 同年,土产杂品总公司抽调人员、车辆,协助公安部门,在重大节日前对
全县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 全年共出动500余人次,稽查非法产品600箱,价值2
万余元。2004年,烟花爆竹公司推行定点经营,以安全经营为重点,与公安等部门配
合加大市场稽查力度,变季节性稽查为常年稽查,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800箱,价值3
万余元。 同年,销售额150万元。2005年,继续推行烟花爆竹购销定点经营办法,全
县共设置供应点140个, 实现销售额259万元。2006年,全县共设置145个供应点,实
现销售额272万元。 (段 毅)
【烟花爆竹购销】
2003年,全县继续实行烟花爆竹专营和定点销售办法。由县土产杂品总公司协同
公安部门对以供销社基层门店为主,个体零售业户为辅的各营业网点经营资格进行审
查, 并实行经营责任书、安全保证书制度。全县有营业(零售)网点118家,销售额
205万元。 同年,土产杂品总公司抽调人员、车辆,协助公安部门,在重大节日前对
全县销售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 全年共出动500余人次,稽查非法产品600箱,价值2
万余元。2004年,烟花爆竹公司推行定点经营,以安全经营为重点,与公安等部门配
合加大市场稽查力度,变季节性稽查为常年稽查,共查获非法烟花爆竹800箱,价值3
万余元。 同年,销售额150万元。2005年,继续推行烟花爆竹购销定点经营办法,全
县共设置供应点140个, 实现销售额259万元。2006年,全县共设置145个供应点,实
现销售额272万元。 (段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