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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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初,县检察院制定规范化建设规划,组织人员清理、修改完善制度44项,
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25人,使队伍管理、行政管理、办案、执法执纪、为经济建设服
务、为民办事既有具体的方案和行动准则,又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为配合办案和业务
学习,设立了图书室,办案“听证室”,规范档案管理,是年,院档案工作达到省级
规范化达标升级标准。2004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
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的规定,聘请人民监督员5人。信息化建设达到了一人
一台微机,设立专门机房,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开通专线电话,建成电视电话会议室,
实现与省、市检察院三级联网。2005年,根据省检察院关于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筹建
技术办案楼。对办公楼、会议室、活动室、档案室、荣誉室全面进行修整,办公桌、
椅和档案橱全部更新,院内地面、道路进行修整硬化。投资35万元购置信息化器材,
更换了部分微机。为适应信息网络化建设的不断更新发展,提出了“创造学习型检察
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微机操作应用能力,把先进技术
融于办案之中。 是年,发布信息132条,召开视频会议11次,机要接受公文71份,在
编干警均会熟练操作微机,网上办公、办案。人民监督员对3起自侦案件进行了监督。
省、市检察院转发了县院“岗位练兵”的经验,《山东法制报》、山东电视台以《凝
心聚力谱新篇》 为题报道了检察院一班人的先进事迹。 2006年, 投资150万元新建
1000平方米技术办案楼投入使用。 新增24口交换机1台,5口交换机6台,建成办案全
程监控中心,全面实现自侦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固定证
据同步进行的高科技现代化的平台。(王继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