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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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 印发《200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从深化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严厉惩
处腐败分子;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围绕
“环境立县”,全面实行部门服务承诺制度,深入开展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加快制度
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等方面作出规定。
5月, 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和建购住房情况进行登记摸底,对违反
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干部拖欠公款进行集中清理。 经调查核实,对5辆
超标车进行了处理,未发现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和干部拖欠公款问题。
7月, 县纪委印发《关于重申和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
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效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为个人、配偶、子女、
亲友谋取非法利益,不准借选拨任用干部之机谋取利益,不准滥支滥用公款、铺张浪
费,不准购置和使用超标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礼
品登记制度,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2004年2月,县纪委印发《2004年全
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专门部
署。 4月,县纪委印发《关于重申严禁用公款旅游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规
定严禁用公款旅游、严禁用公车办私事、严禁违反规定乱发钱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
喝。 5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就党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作出规定,指出党
政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要坚持立足教育、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注重实效四项原则,并
要求将述职述廉的结果记入干部廉政档案。 6月,县纪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改
进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
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
2005年4月, 印发《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指出当年全县党
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
之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行政执法监察、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并制定了保障措施。 2006年2月,县纪委印发《关于200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维护党章党纪,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
供有力保证;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反腐
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坚决惩治腐败;大力改革创
新,从源头上推进预防腐败工作;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利正确行使。
4月, 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的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并将廉政谈话分为例行谈话、任
职谈话、诫勉谈话三类。此外还规定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谈话,由县纪委负责;
与其他干部谈话,可由县纪委负责,也可委托基层纪委(纪检组)负责,扩大了廉政
谈话的覆盖面。 8月,县纪委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
意见》 ,并于9月20日前完成全县1000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录入工作。
年内,县纪委联合县移动通信公司,利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向全县副科
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40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