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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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次选举会议与机构设置
1987年8月, 在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期间,选举13名委员组成中国
共产党桓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一次全会选举常委7人,书记、副书记3人,吴
效儒当选为书记。县纪委设纪律检查科、案件审理科、信访科和办公室。1988年10月,
三个科分别改为室, 同时增设调研教育室。1990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第七次
代表大会期间,选举13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一次全
会选举常委7人, 书记、副书记3人,薛安胜当选为书记。1993年4月,县纪委与县监
察局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履行两种职能。合署后,设教育研究室、信访
室(县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与其合署)、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
建设室(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与其合署)、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和
办公室7个职能室。1995年4月, 在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第八次代表大会期间,选举13名
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县纪委一次全会选举常委7人,书记、
副书记4人,高素贞当选为书记。1998年5月,在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第九次代表大会期
间,选举13名委员组成中国共产党桓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纪委一次全会选举常委
7人,书记、副书记4人,徐和平当选为书记。2002年底,县纪委设书记1人,副书记4
人。11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党委、县直16个部门和6个大企业设有纪委并配
有专职纪委书记,有6个县直部门设纪检组并配有专(兼)职纪检组长。
二、信访举报与查办案件
信访举报 1988年,县纪委受理来信96件,来访93人次。其中,检举控告161件,
申诉28件。 处结180件,处结率95.2%。1989~1991年,受理信访案件670件,处结率
99%。 1992年始,县纪委和县监察局信访工作实行统一机构职责、统一受理范围、统
一内部工作制度、 统一办理信访问题。年内,受理来信228件,来访75人次。其中,
检举控告278件, 申诉22件, 其他3件。处结289件,处结率98.3%。1993年,县、乡
(镇) 、村三级建立健全了纪检信访组织网络。年内,受理信访案件339件,全部处
结。1994~1998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39件,其中来信850件,来访189人次,处结
率97%。1999~2001年,受理信访案件458件,处结率98%。2002年,受理来信来访104
件,其中来信77件,来访23人次,其他4件。来信来访中,检举控告102件,申诉2件。
处结100件,处结率96.2%。
查办案件 1988年,县纪委、县监察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查处党员、干
部经济违法违纪案件。至1990年,立查案件16起,受党纪、政纪处分16人,其中科级
干部1人, 挽回经济损失3.48万元。1991~1992年,以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查处
贪污、盗窃、索贿受贿、投机倒把等经济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嫖娼卖淫等腐化堕落道
德败坏案件,特别是查处党员、干部在经济领域里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立查案件
31起,处分党员干部31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2人,万元以上大案4起。1993年,以
反腐败为重点,着重查处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经济管理、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
人员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案件,立查各类案件21起,其中经济类12起。
涉及科级干部4人,万元以上大案1起,处分党员、干部21人。1994~1995年,主要查
处贪污、贿赂、金融诈骗、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等大案要案。立查各类案件79起,其中
万元以上大案11起, 涉及科级以上干部7起。受党纪、政纪处分79人,挽回经济损失
35.28万元。 1996~1999年,集中力量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贪脏枉法、失职
渎职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案件205起, 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9起,万元以上40起。受
党纪、 政纪处分205人,挽回经济损失188.58万元。2000~2001年,重点查处党政机
关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 立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119起,其中大案要案20起,涉及
科级干部5起。 受党纪、政纪处分119人,挽回经济损失166.5万元。2002年,立查各
类违法违纪案件59起, 受党纪、政纪处分59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人,挽回经济损
失290.71万元。

桓台县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情况表
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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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访举报 │ 查办案件 ┃
┃年 份 ├─────┬──── ┬───── ┼─────┬──────┬─────┬─────┨
┃ │ 来信 │ 来人 处结率(%)│ 立案 │ 处结率(%)│ 挽回损失 │ 处分人员┃
┃ │ (件次) │ (人次)│ │ (起) │ │ (万元) │ (人) ┃
┠────┼─────┼──── ┼──── ─┼─────┼──────┼─────┼─────┨
┃ 1988 │ 96 │ 93 │ 95.2 │ 3 │ 100 │ │ 3 ┃
┠────┼─────┬──── ┼───── ┬──── ┬──── ─┼─── ┬─────┨
┃ 1989 │ 245 │ 82 │ 100.0 │ 2 │ 100 │ │ 2 ┃
┠────┼──── ┬──── ┼───── ┴──── ┴──── ─┼─────┴─────┨
┃ 1990 │ 203 │ 53 │ 98.0 │ 11 │ 100 │ 3.48 │ 11 ┃
┠────┼─────┬──── ┼───── ┬──── ┬───── ┼─────┬─────┨
┃ 1991 │ 222 │ 61 │ 100.0 │ 9 │ 100 │ 0.60 │ 9 ┃
┠────┼─────┼──── ┼──────┼─────┼───── ┼─────┼─────┨
┃ 1992 │ 228 │ 75 │ 98.3 │ 22 │ 100 │ 1.67 │ 22 ┃
┠────┼─────┼─── ┼──────┼─────┼──── ─┼─────┼─────┨
┃ 1993 │ 280 │ 59 │ 100.0 │ 21 │ 100 │ 1.28 │ 21 ┃
┠────┼─────┼─── ─┼──────┼─────┼──── ┼─────┼─────┨
┃ 1994 │ 126 │ 75 │ 97.0 │ 39 │ 100 │ 20.76 │ 39 ┃
┠────┼─────┼─── ─┼──────┼─────┼───── ┼─────┼─────┨
┃ 1995 │ 116 │ 32 │ 100.0 │ 40 │ 100 │ 14.52 │ 40 ┃
┠────┼─────┼─── ┼──────┼─────┼───── ┼─────┼─────┨
┃ 1996 │ 129 │ 18 │ 98.8 │ 41 │ 100 │ 28.53 │ 41 ┃
┠────┼─────┼─── ┼──────┼─────┼───── ┼─────┼─────┨
┃ 1997 │ 222 │ 31 │ 98.0 │ 47 │ 100 │ 77.06 │ 47 ┃
┠────┼─────┼─── ┼──────┼─────┼───── ┼─────┼─────┨
┃ 1998 │ 257 │ 33 │ 97.0 │ 54 │ 100 │ 48.80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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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149 │ 48 │ 98.0 │ 63 │ 100 │ 34.20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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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99 │ 47 │ 97.3 │ 56 │ 100 │ 126.50 │ 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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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93 │ 22 │ 97.7 │ 63 │ 100 │ 40.00 │ 63 ┃
┠────┼──── ┬──── ┼───── ┴──── ┴───── ┼─────┴─────┨
┃ 2002 │ 77 │ 23 │ 96.2 59 │ 100 │ 290.71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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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风党纪教育
1988年,围绕改革开放、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组织全县党员学习中共
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 播放录像76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
8600余人次。1990年,在全县开展学党章、正党风、做模范、多奉献和干部学焦裕禄、
工人学王进喜、各行各业学雷锋活动。印发《致全县共产党员的一封公开信》,利用
广播、电视、录像、板报、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脱
产轮训; 购进录像片117部,自制《榜样》和《为把七色化彩虹》录像片,在全县巡
回播放1200余场次, 党员受教育面达87%。1991年,组织以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
习教育活动,采取印发材料、集中辅导、知识竞赛和观看、剖析典型案例录像片等形
式进行学习教育。6月,组织28个党委参加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参加答题1.3万余人。
1992年, 编写2万余字的《干部廉政二十讲》辅导材料,在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党
员、 干部及部分企业负责人学习班上宣讲50场次,受教育1.8万人。1995~1996年,
在党员、干部中以政治纪律、经济纪律、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四个专题为中心,开展
党纪法规教育活动,编印发放《政策法规文件选编》2000册、《干部廉洁自律手册》
1800册。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权与钱》、《在权力失去监督的时候》、《案与纪》
等8部教育录像片70场次, 受教育党员、干部1.85万人次;组织三次党纪、政纪和法
规知识竞赛,5000余人次参加。1998年,组织1123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
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平均92.3分,并将考试分数记入个人廉政档案。2001年,在党
员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和普及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活动,在县电视
台、广播电台、《桓台工作》三家新闻单位开辟党纪、政纪和条规知识辅导栏目,撰
写1万余字的教材, 发放2700册教育学习资料。对49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学党章、守
纪律、正党风知识答题活动;对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青年后备干部进行廉政法
规知识考试, 获优良成绩的达88%以上。2002年,组织75个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
党风廉政知识考试,平均96.7分。组织48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党纪、法规知识考试,
平均94分。
四、纠风正纪
1991年8月, 县委、县政府召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大会,会
上通报批评了搞乱摊派的1个局、 2个所,对搞行业不正之风的4名干部调离了工作岗
位。年内,编发纠风内容的《监察情况》10期。1993年,清理机关、团体无偿占用企
业人财物,对清理出的借用企业人员2名、占用房屋4间、占用资金3万元、占用设备1
台、 各类集资摊派3.8万元,全部作了退还处理。1995年,对18名公费出国旅游的干
部追缴“三费”(交通费、住宿费和就餐费)27万余元。年内,对借婚姻登记之机搭
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取消不合理收费、代收费19项,退还3000多对新婚夫妇各种不
合理收费45万多元。1996年,制定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暂行规定,实行《收费许可证》
和《收费登记卡》 制度,至1997年,先后分3批为55家重点企业挂合法权益保护牌,
对17家重点个体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挂牌后,收费、罚款项目减少51个,自动停
止收费78起, 减少收费47万元;阻止收费21起,减少收费3.1万元。年内,县纪委会
同交警、 新闻单位上路明查暗访公车参与结婚20次,查处参与结婚的公车121辆。对
参与结婚的公车单位责任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对司机进行了经济处罚。2000年,组织
百家企业评行风活动。 对全县28个部门的行风建设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00份,
对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2条,提出整改措施20条。2002年,在64个重点职能部门
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向社会发放征求意见信500封,回收413封,征求到意见
和建议119条,涉及32个部门和单位,并对2名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同年,对全县教育
系统师德校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发放问卷7000份,回收6931份,社会对学校综合评
价满意率达96%,提出意见和建议120条。
五、党风廉政建设
1988年9月, 县委制定县委常委为政清廉的规定,要求县委常委牢固树立全心全
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转变领导作风,坚持任人唯贤,严守党纪国法,做为政清廉的
带头人。1989年4月和8月,县委先后制定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和惩治腐败、保持廉
洁的规定,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组织、人事、外事、财经和接待纪
律,实行廉洁勤政责任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1990年始,组织开展
政务公开活动并制定验收标准。年内,县纪委与13个乡(镇)、35个县直部门签订年
度《政务公开责任书》 ,各乡(镇)及县直部门、单位与603个下属单位签订《政务
公开责任书》 。全县设立政务公开专栏832个、举报箱654个、举报电话135部。1992
年,制定开展为政清廉活动的意见和廉洁机关、清廉干部的标准。年内,评选表彰廉
洁机关10个、 廉政干部100人。1994年,制定党政机关保持清政廉洁,转变工作作风
的暂行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家庭生活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
任制的意见, 从社会各界聘请360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监
督网络。1995年,制定在公务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过好双休日
的规定和农村党支部书记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年内,全县有33个党委(党组)班子
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 73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为党政
机关的6辆超标车办理了过户手续, 对企业和乡(镇)的32辆超标车逐一登记造册,
办理超标驾驶证。对县直机关1993~1995年购、建住房情况进行清理,对16个超标准
建、购房单位通报批评,对超标准部分按市场价收缴超标费71万元。1996年,对党政
机关工作人员下达禁酒、禁吃、禁舞三道禁令。县纪委会同新闻单位先后12次到城区
和各镇宾馆、 饭店进行检查,对违禁的5个单位、21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年内,
受理县级领导干部家庭生活重大事项申报31人次, 科级干部申报778人次。1997年,
对全县1220名副科级以上干部住房情况进行登记,对30个重点部门进行检查,收缴超
标购、 建房款122.4万元。对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的4名科级干部,责令3人退出多占住
房, 1人补缴住房款。1998年,对通迅工具进行清理。作价处理违反规定安装的住宅
电话102部,停止公费支付话费110部;作价处理违反规定购置移动电话63部,责令返
还占用企、事业单位14部,停止公费支付话费89部,收回资金10.4万元,年节支话费
58万余元。1999年,开展控制会议和庆典活动,降低会议规格、压缩会议时间、减少
会议经费,节约财政支出25万元。年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考核细
则, 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先后对6名违反规定造成经济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
及工作失职的单位负责人, 分别给予免职、党内警告、行政降级处分。2000年5月,
对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内外出旅游的两个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年内,县纪
委与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103人次, 与科级干部进行告诫谈话18人次,用《责
成说明问题通知书》的函询3件,向组织部门提供6人情况。并为全县1050名在职副科
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2001年,对15辆超标车分别进行了调换、封存、变卖
处理。与90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订《200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末,按照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规定,对33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10人。 2002年,开展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清理工作,有139个部门、单位参
与清理, 在期限内清退公款19.5万元,并与3名违反规定借用公款的干部进行了谈话
提醒。年底,评选表彰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22个。
六、执法监察
1988年,对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棉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公款吃喝、公款供子女
上学、 农转非、 制止“三乱”(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至
1990年,查出违纪金额19.53万元,对6名违纪人员给予了政纪处分。1991年,对黄淮
海平原农业开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无挪用、截留、挤占现象。
对水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并追回违纪资金104532.87元,对1名
违纪人员给予政纪处分。 1992年, 对58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清理整顿,清理出债权
713万元,帮助收回115.9万元;清理出债务959.49万元,处理债务7.68万元;查出用
白条顶库存金额27.7万元,私人借款20.3万元,挪用公款1人13370元。帮助22个村建
全账簿、 统一科目,理顺财务管理程序。1994年,开展执法监察22项,涉及610个单
位、 资金8169.36万元,查出违纪资金127380元,挽回经济损失128.06万元。提出监
察建议169条, 修订完善各项制度104条。同年,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局对215个机关和
企、 事业单位个人借欠挪用公款进行专项检查清理。 查出以各种名义借欠挪用公款
97.56万元,涉及431人,其中干部315人,职工116人。检查中,提出监察建议105条,
帮助78个单位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检查结束时,借欠挪用公款全部归还。1995年,
开展执法监察13项,被查单位894个,查出违纪资金6377万元,提出监察建议153条,
作出监察决定33个, 挽回经济损失2014万元,通报41个单位和个人,推广先进典型6
个, 移送司法机关1人。年内,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工商、审计部门对行政性、事业
性收费及罚款进行专项检查, 涉及县直21个部门和6个乡(镇)的48个单位,查出违
纪违规金额4505万元。 下达行政监察建议书27份,提出监察建议135条,没收违纪资
金和罚款200余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人。1996~1997年,开展执法监察16项,被查单
位1007个, 涉及金额21.31亿元,查出违纪金额16527万元,提出监察建议228条,挽
回经济损失2012万元。 对全县1995~1997年投资50万元以上的137个工程项目进行专
项检查,涉及建设单位96家,建筑面积41.14万平方米,总投资19149万元。经查超计
划施工面积15473平方米, 合同不完善项目51个,质监手续不完善项目38个,拖欠工
程款项目61个。按规定补交各种费用218513.70元,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48份。1名科
级干部被开除党籍, 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制裁。 县纪委会同县农业、财政部门,对
117个村“三提五统” (三提:公积金、公益金和行政管理费;五统:教育费附加、
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优抚费)及“两工”(劳动义务工、劳
动积累工) 的提取、 管理、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纠正违纪违规资金270万元。
1998年,对57处中小学收费进行检查,清理退还不合理收费38万元,对乱收费的两名
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和降级处分。 1999~2000年,开展执法监察38项,涉及单位894
个、金额6.68亿元,查出并纠正违纪金额144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推广先进
典型7个。其中,在对39个村、390户的农民负担专项检查中,“三提五统”和“两工”
的提取和使用,均未超出上级规定,农民承担费用合同书的入户率,专用票据使用率
和村级财务公开率, 全部达到100%。2001年,开展执法监察20项,涉及单位384个、
金额2.6亿元,避免经济损失30万元,纠正退还40万元。提出监察建议126条,协助建
章立制119项。 年内,县纪委会同县财政、劳动、民政部门对社会保障四项基金(下
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失业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
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被检查单位4个,涉及资金10795万元。经查,四
项基金均按规定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无挤占挪用现象。2002年,县纪委会同县物价、
财政等部门, 以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中小学收费为重点,对44个村、176个农户涉
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出违规资金1200余万元。通过检查,制定《涉农收费责任追
究办法》,并督促各镇、村清退多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