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要会议与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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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月,县委印发《对乡、镇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制千分计奖考核的规定》。
考核内容分乡(镇) 和村办工业300分、建筑安装业200分、农业300分、精神文明建
设200分。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分数每超过100分,增发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每低
于100分,扣罚一个月标准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1988年4月21日至23日,县委召开全县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到1990年,
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1亿元, 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0%; 全县劳务输出达到
300人。 到1992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值达到2亿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15%;
全县劳务输出达到500人。 会议确定,各大班子均分工一人专门抓经济工作,建立健
全各级领导机构,选拔、培养专门人才,组建起一支强有力的外经贸队伍。
1988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实行科教兴县的方案》。《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分
为两个阶段:前三年打基础、增后劲。搞好40项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重点改造机械、
建筑、建材、化工、造纸、食品行业的15类产品,争取3种产品创部优、6种产品创省
优, 优质品率达到25%以上。在农村,安排20个星火项目,建立示范性乡镇、村办企
业,开发农副产品深加工新项目,培训8000名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基层干部,培养发
展340个科技示范户, 建立桓台县星火密集小区。后十年稳步发展,到2000年实现科
教兴县战略目标:工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化,农业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
经济格局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化,把桓台县建成经济技术比较发达、产业结构合理、
经济实力发展雄厚的先进县。
1988年7月, 县委印发《关于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和招聘人才、引进技
术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科研单位全部实行所长负责制;支持和鼓
励发展各类所有制特别是民办科研单位;鼓励科技人员承包或领办、租赁乡镇企业。
同时,对从县外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做出了具体规定。
1988年12月,县委印发《关于加快和深化改革的意见》。《意见》要求:在经济
体制改革中要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大力推进横向经济联
合;培育完善竞争和开放的市场体系,努力实现竞争体制改革的新突破。政治体制改
革采取坚决、积极、主动、稳妥措施,实行党政分开,做到各司其职,并逐步走向规
范化、制度化;进一步下放权力,精减机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1989年3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大农业投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的决定》。《决
定》提出:到1990年,加大农业资金投入,建立农业发展基金,狠抓以开源节流为中
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全县井灌区实现防渗化;切实抓好农业开发,建成一批吨粮村、
1个吨粮镇和10万亩吨粮田; 加快农业科技应用,抓好农副产品基地建设,搞好农用
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应。
1989年8月14日,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联合召开依法治县动员大会。大会在桓
台影院设立中心会场,各乡(镇)设立分会场。会议传达并下发《中共桓台县委关于
依法治县的意见》、《桓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
和《桓台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一府两院”依法治县五年规划和
实施意见的决议》。依法治县规划时间,1989年为发动准备阶段,1990~1993年上半
年为实施阶段,1993年下半年为巩固提高阶段。
1989年8月, 县委决定分期分批从县直机关和县属企、事业单位选派年轻干部到
后进村挂职包村,时间两年。挂包人员自带行李,吃住在村,每月住村时间不少于25
天。主要任务是,帮助搞好党的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经
济建设,挂包工作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所包村人均收入年递增30%以上。首批挂包
和配属单位各23个,抽调干部46人,挂包23个后进村。
1990年4月, 县委印发《桓台县“吨粮县” 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分析了
“吨粮县”建设的可行性,明确了“吨粮县”建设的指导思想、具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提出了“吨粮县”建设的主要内容及措施,规定了检查验收和考核奖励办法。提出:
自1990年起,奋战三年实现“吨粮县”,并力争三年规划两年完成。
1990年12月,县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
以全面提高全县企业干部队伍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为目的,采取多种形式,区别
不同层次、不同行业,力争两年时间分期分批轮训一遍企业干部;定期不定期地从党
政群机关选拔一定数量的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到企业挂
职锻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对企业干部的考察考核制度;对企业干部
职级、生活待遇及管理权限,与党政机关干部一视同仁,同等对待,根据企业规格及
有关经济指标,明确干部职级和政治待遇。
1990年12月,县委印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决定》要求:充分
认识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真清理与农民负担有关的文件、通知、意见;全面清
理农村财务,对群众意见大、财务管理混乱的单位进行重点审计,从根本上清除加重
农民负担的隐患;建立健全管理体制,严格控制农民负担的项目和各种费用的提取数
量。以乡(镇)为单位,人均集体提留和乡(镇)统筹费一般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
的5%以内,经济条件好的经上级政府批准,人均负担总额不超过年人均纯收入的7%。
1991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决定》。《决定》要求:建
立健全全县计划生育的组织和工作网络,强化各级管理体系;逐步增加对计划生育事
业费的投入,由人均0.4元增至0.5元,各乡(镇)收取超生子女费按40%上交县财政,
作为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各级党政部门层层签定《人口目标责任书》,在年终全面考
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计划生育离职审计奖罚制度,把计划生
育纳入法制管理轨道。
1991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
决定》。《决定》就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原
则,加强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的任务和步骤,加强党和政府对村级合作经济组织的
领导、扶持和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1991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治理“三乱”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
级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三乱”(乱集资、乱摊派、
乱罚款) 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把制止“三乱”提到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高度来
认识,把制止“三乱”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清除腐败现象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列
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精
神的实际行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抓出成效。
1991年12月,县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起凤镇辛泉村股份合作制经验。辛泉村
有股份合作制企业20家,全村有167户入股,占总户数的44%,股份资金达到200万元,
安置劳动力450人, 占全村劳动力总数的60%。社会闲散资金得到充分利用,促进了
全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1992年1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速“双千县”建设,促进高产高效农业发展的意
见》。《意见》提出:“双千县”(亩产过千公斤、亩收入过千元)建设从1991年开
始,到1995年结束。采取加强领导、深化认识、依靠科技、强固基础、强化服务、搞
活流通、增加投入、稳定政策八项措施,并对考核和奖惩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2年2月, 县委印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试行意见》。《意见》指出这次改
革的总体要求是:打破人事制度上的“铁饭碗”,打破分配制度上的“铁工资”,端
掉“大锅饭”,实行按劳分配,在企业内部实行岗位靠竞争、收入凭贡献制度,逐步
把企业推向市场。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改革企业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和
分配制度;对企业实行利税统算总承包;在流通企业全面推行经营、价格、用工和分
配四放开政策。年内,选择部分企业模拟“三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
独资)的管理办法进行试点,乡镇企业继续搞好股份制试点。
1992年6月,县委印发《桓台县机构改革试点(第一步)方案》。《方案》确定:
将县直部门设在各乡(镇)的18个单位全部下放,由乡(镇)政府主管,县业务主管
部门协管。对政府职能逐渐缩小,社会化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的5个技术管理部门,从7
月1日起取消“三费” (业务费、公务费和燃修费),组建行业公司。对职能不断增
强的9个经济管理部门, 组建行业公司。对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的服务型事业单位,
从7月1日起取消“三费”,鼓励其兴办经济实体。对部分有经营收入的财政全额拨款
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从7月1日起取消“三费”,由县财政按工资总额的90%预拨经费;
县医院、中医院、机关门诊所和四处中心医院,由县财政按基本工资的80%核拨经费。
对有收入的财政差补单位,从7月1日起取消差额补助,实行自收自支。县园林站、设
计室、 市政工程处、劳动服务公司、审计事务所、工人文化宫6个单位,性质由事业
改为企业。
1993年2月, 全县“八五”末一、二产业产值过百亿动员大会在桓台宾馆召开。
会议指出: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新形势下,加快经济发展必须从
思想观念、企业经营机制、经济运行方式、经济发展形态、经济增长轨道和政府职能
等方面有一个大转变。会议提出到199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7.15亿元,工业总产值达
到73亿元,建筑业产值达到20亿元。
1993年12月16日,县委召开县、乡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要求:桓台县县、乡
机构改革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到12月25日结束。改革后,县直党政群工作部门由52个
精简为43个,精简17.3%。其中,县委工作部门5个,县政府工作部门25个,按党章、
宪法及有关规定设立的机构12个, 序列外行政部门1个。乡(镇)党政工作机构由12
个减为6个,精简50%。全县副科级以上机构由166个减为133个,行政机关内含股级机
构由215个减为95个,分别精简19.8%和55.8%。全县县级党政群机关(含公、检、法、
司和人武部)行政人员由1929人减为1063人,减少866人,精简44.9%;乡(镇)党委、
政府行政人员由510人减为460人,减少50人,精简10%;全县事业单位由384个、5632
人(不含民师1966人),减为274个、5455人,减少110个、177人,分别精简28.6%和
3.1%。 全县分流1176人,占原有人数(含临时工)的43%。其中,县政府部门成建制
转为事业单位7个、 151人;撤销使用事业编制的行政管理部门13个、329人;提前退
休48人,提前离岗82人。
1994年1月, 县委印发《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十项规定》。《规定》指出:
允许所有辞职、退职、停薪留职、提前离岗的职工、调研员、巡视员和不在领导职位
的科级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兴办私营企业;允许在职职工经批准领照利用业余时间从
事第三产业;允许职工、科技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三产业或为个体私营企业当顾
问;允许停产、半停产企业放长假的职工从事第三产业;允许开办私营性质的学校、
医院、托幼等公益事业。《规定》提出:要择优选拔和大胆起用思想好、经营能力强
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充实各级领导班子。《规定》要求: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
不准向个体私营企业乱搞集资、摊派、检查和卡、拿、索、要。《规定》并就个体私
营经济的经营范围、方式、贷款审批和登记审批等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做出了具体
规定。
1994年2月20日, 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会议提出:到20世纪末建立起全
县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城镇化框架。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达到90
%以上,非农业比重达到95%以上;90%以上农田作业实现机械化,科技兴农对农村
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农业商品率达到85%,每亩农田净收入达到1000元
以上;50%以上农村人口集中到小城镇,成为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1994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行
方案》。《方案》指出: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变公有为共有、变公营为民营,彻底
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范围包括县、乡(镇)、村三级工、商、建、贸等各个行业的所有企业,通过组
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的形式进行改革。
1994年4月5日,全县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在桓台宾馆召开。会议指出:要不失
时机地在县、乡(镇)的工、商、建、贸各行业,全面、彻底、快速、稳妥地做好产
权制度改革工作。一次性出售的企业达到80%(不含建筑业)以上,企业不设集体股,
年底前全部结束。
1994年8月, 县委印发《桓台县小麦千斤县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分为:认
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小麦千斤县建设的信心和决心;小麦千斤县建设的指导思想、
具体目标、实施步骤;小麦千斤县建设的主要措施和加强领导,保证小麦千斤县建设
的顺利实施四部分。提出奋斗三年,力争两年实现小麦千斤县的宏伟目标。
1995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全方位开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意
见》确定:年内全县外贸出口值突破6亿元,达到6.32亿元;2个乡(镇)外贸出口值
过5000万元; 5个企业外贸出口值过3000万元;实际利用外资完成3000万美元;新办
三资企业50家。
1996年7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快“九五”工业发展,建设工业强县的意见》。
《意见》提出:到2000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达到93亿元,年均增长18%。工业增加
值达55.6亿元, 年均增长17%。 镇及镇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8亿元。 全县利税超
1000万元的企业达到42个,其中利税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8个。主导产业产值占
工业产值的比重提高到7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占工业总量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
工业吸纳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35%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24亿元,年均增长18.8
%。在全县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基础稳定、主导产业突出、产品优势明显、市场竞
争力强、科技含量高、规模效益好、财政贡献大、带动力强的工业经济框架,从工业
综合实力、经济效益、整体素质上跨入全省先进行列。镇及镇以上工业主要经济指标
综合位次由“八五”末全省第40名跨入前25名。
1997年7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快国有集体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切实抓好流通企业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大胆放开
搞活流通企业;积极发展新型流通组织形式,开拓市场;加强对流通企业的管理,调
整经营、组织、资产负债机构,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建立流通企业发展基金,扶持
困难企业自救解困;加强流通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997年7月,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
认真做好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三提五统”(三提:村集体提留的公积金、
公益金和行政管理费,五统:镇统筹的教育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优抚费和
乡村道路建设费)和“两工”(农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控制在国家规定的限额之
内,确保不发生多收费、乱收费现象,确保不出现因农民负担过重而引发恶性案件。
《意见》并就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1997年8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对
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职责、任务、权力、选举产生
办法及相互关系做出明确规定。并对执行村务公开、制定村规民约等,提出了具体要
求。
1997年10月10日,全县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会议在桓台宾馆召开。会议下发《关于
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积极引导、大力扶持、放宽政策、放
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到2000年,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在全县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力争
达到35%以上。
1998年3月,县委决定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镇抽调120人组成30个工作组,
派驻市委掌握的30个后进村。对县委掌握的37个后进村,实行部门挂包、镇党委配合、
包村不驻村的管理办法。工作组和包村单位人员完成考核任务后方可撤回。
1998年5月, 县委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
的主要内容有: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就业观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失业下岗职
工再就业;建立再就业基金,保障困难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强化宏观调控,规
范用人行为;加强领导,落实再就业目标责任制五部分。
1999年3月27日, 全县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动员大会在桓台宾馆召开。会上下发
《关于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目标
是: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1999~2029年)。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认真解决好土地
调整过于频繁、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搞好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加快农
业产业化经营步伐。会议要求与农户签订为期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合同签订率、鉴证率和证书入户率达到100%。
1999年3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规定》的
主要内容有:设立工业企业发展基金,对投资达到规定数额的纳税大户、境外客商到
桓台投资者、超额完成年度实际利用外资的镇和获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的等,分
别规定了优惠政策和奖励标准。
1999年10月,县委印发《关于择优录用部分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充实基层村委会
的意见》,决定通过考试和考核,择优录用47名毕业生到基层村委会工作。《意见》
就被录用人员的待遇、管理及加强对录用人员的组织和领导,作出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2000年2月19日, 全县讲学习、讲正气、讲政治“三讲”教育动员大会在桓台宾
馆召开。会议下发《中共桓台县委关于深入开展“三讲”教育的实施方案》,规定教
育分思想发动、学习提高,听取意见、自我剖析,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认真整改、巩固提高四个阶段,从2月19日开始,到4月底结束。
2000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实施“亿元企业工程”的意见》。《意见》提出:
到2002年底, 全县有2个企业销售收入过10亿元或利税超亿元,2个企业销售收入过5
亿元或利税超5000万元,6个企业销售收入过2亿元或利税超2000万元,15个企业销售
收入过亿元或利税超1000万元。建立“亿元企业工程”领导机构,实行县大班子领导
干部及部门挂包亿元企业责任制。同时,制定出实施“亿元企业工程”的激励措施20
条。
2000年11月,县委印发《关于实施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
在城镇, 对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和无法定义务赡养人的居民,月补助143元;对月
收入低于180元的职工, 补至180元。在农村,对年人均收入达不到500元的户,补至
500元。 救助制度实行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相结合、物质救助和精神救助相结合的办
法,采取部门联户、企业联户、党员联户和先富户联户的措施,力争用3~5年时间,
使困难家庭摆脱贫困。
2001年2月1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桓台影院召开。会议
提出: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县部门、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有计划、有
步骤地开展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
方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
育分动员准备、培训骨干、集中学习、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
2001年5月22日, 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在桓台宾馆召开。会议确定全县教育现代化
建设总体目标和任务为:年内各校建立计算机网络,实现校校通;2004年初步实现教
育现代化;2008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2001年6月29日, 全县招商引资大会在桓台宾馆召开。会上下发《关于进一步优
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意见》对服务与项目审批、规范检查与
收费、优化投资环境、任务分解与考核奖惩,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并确定当年全县
招商引资任务为12.105亿元。
2002年4月, 县委印发《关于加快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规定》对
达到规定投资额标准的工业企业项目、达到规定档次的纳税大户和达到规定档次销售
收入的工业企业或镇的主要负责人;对境外和县外客商到桓台县投资兴办独资或投资
占总投资额50%以上的合资企业及引进资金全部到位的引荐人; 对超额完成年度实际
利用外资任务且资金全部到位和超额完成直接出口任务的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获
得国家、省、市名牌产品或驰名、著名商标,获得国家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发明奖、
科技进步奖及省级以上星火计划和开发深加工、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企业主
要负责人;对被确认为国家级和省级新产品的企业;对不需征地在原厂区内进行技术
改造项目的企业;对到企业任职或创办、领办经济组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
在市以上劳动竞赛或技术比武中获前三名的职工等,分别规定了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奖
励标准。同时,确定建立1000万元的桓台县工业企业发展基金。
2002年6月25日, 全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桓台宾馆召开。会议确定改革的范围
为县直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此次改
革分为动员发动、 组织实施和验收完善三个阶段进行, 至7月中旬结束。 会议下发
《桓台县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桓台县镇级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
实施意见》,确定县委设工作部门7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县政府设工作部门23个,
派出机构2个。 县委机关按12%比例精简,由130人减为114人;县政府机关按25%比例
精简, 由461人减为345人。 公安、司法系统行政机关按10%比例精简,由229人减为
206人。县委、县政府机关和公安、司法系统按精简后行政编制的10%核定工勤编制69
人。各镇统一设4个综合性办公室和6个事业机构,行政编制按20%比例精简,由526人
减为421人;全县11个镇和街道办事处核定事业编制2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