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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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成立桓台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3人,正科级事
业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993年,由
3人增加到5人。1996年,将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指标量化分解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
综合协调、思想政治、道德风尚、科技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建设、优质服
务、市场建设、交通秩序、环境建设12个方面,成立了由45个部门单位参加的十二大
协调组。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镇、村也都有专人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至2002年, 全县130个县直、企事业单位、11个镇、1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和343个行政
村均设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