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士执业管理
1994年1月1日始,实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年内,有280名护士经考试合格,予以执业注册。自此每两年进行一次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者发给执业证书并予注册。 1998年,有40名护士考试合格,注册护士达367人。
至2002年,共有注册护士481人。
二、医师执业管理
1999年5月1日始, 实行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年内,有503人参加
医师资格考试。 其中,352人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具有医师或医士职称
的,经省卫生厅进行资格认定后,直接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至2002年,有
961人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发给医师执业
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从事相应的业
务工作,未经注册,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二辑 护士 医师执业管理
一、护士执业管理
1994年1月1日始,实行护士执业注册制度,未经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年内,有280名护士经考试合格,予以执业注册。自此每两年进行一次执业资格考试,
合格者发给执业证书并予注册。 1998年,有40名护士考试合格,注册护士达367人。
至2002年,共有注册护士481人。
二、医师执业管理
1999年5月1日始, 实行医师资格考试与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年内,有503人参加
医师资格考试。 其中,352人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具有医师或医士职称
的,经省卫生厅进行资格认定后,直接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至2002年,有
961人取得医师或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发给医师执业
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类别、范围,从事相应的业
务工作,未经注册,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