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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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卫生所与乡村医生
1988年,全县农村卫生所343处,其中,甲级230处,乙级90处,丙级23处。乡村
医生(简称乡医) 880人。1990年5月,确认829名乡医具有农民系列初级卫生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其中,医师232人,中医师194人,医士245人,中医士87人,其他71人。
1995年, 对符合省卫生厅标准要求的811名乡医发放《执业证书》。同年,规定新上
岗乡医必须具备中专水平。 对890名45岁以下未取得医学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的乡医进
行系统化理论培训。1998年,淄博卫校桓台分校对1076名乡医进行基本知识、基本技
能的强化训练。有60%以上的乡医能采用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方法从事医疗保健服务。
至1999年,1015名乡医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或达到中专水平,占89%。
2000年5月, 经县局审核,由镇卫生院聘任卫生所长275名。9月,组织1213名乡
医进行业务考试, 对首批成绩合格并取得村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的580人实行
聘任。 同年, 索镇花园村、 田庄镇宗王村等7处卫生所建成市级中医示范卫生所。
2002年,农村卫生所279处,覆盖全县农村,乡村医生1207人,占农村人口2.9‰。
二、初级卫生保健
1990年,桓台被列为省、市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试点县。县政府组建卫生工作协调
委员会,制定实施《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1991年起,县政府与各乡(镇)
政府,乡(镇)政府与各行政村每年签定初级卫生保健责任书,任务层层分解、落实。
以果里、索镇为试点乡(镇),取得经验,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开。建立县直各卫生
工作单位的初保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初保工作现场督导。1992年底,卫生事业费拨
付占财政支出的8.09%。 村卫生室332处(甲级277处),覆盖率100%。农民健康教育
率75.60%,婴儿死亡率13.08‰,孕产妇无死亡,“四苗”单苗接种率均在98%以上。
1993年,经省卫生工作协调委员会验收,各项指标均达部颁标准。同年,全县提前实
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规划》目标。
三、一体化管理
1996年6月, 推行村级卫生组织村办乡管,乡村一体的管理模式,镇卫生院对村
卫生所的规划布局、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财务管理、人员聘用培训、药品采购供应
等实行统一管理。按照一村一所、小村联办原则,取缔、撤并287个无证个体医疗点,
组建273处村卫生所。辞退289名非卫生技术人员,聘用乡医1112名,被聘乡医由卫生
院在本镇内调配使用。村卫生所用药由卫生院代购分发统一管理,执行统一的财务管
理制度和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实现镇、村医疗设施资源互补利用。1998年,卫生部副
部长曹荣桂到桓台视察农村卫生工作,对全县农村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给予高度评价。
四、合作医疗
1992年,全县321个村实行合医不合药方式的集体医疗保健制度,覆盖率93.6%。
1997年,以周家、唐山、新城为试点镇,推行合医合药方式的农村合作医疗。周家镇
政府为全镇70岁以上老人每人负担合作医疗经费10元, 投入资金1.4万元;唐山镇政
府投入5万元作为合作医疗启动资金, 先后于4月、5月开始运转。后县、市皆召开现
场会倡导和发动,因收集资金困难,实行状况参差不一。
2000年, 倡导大病统筹,允许几种合作方式并存。田庄镇19个村34093人继续实
行大病统筹的集资合作医疗; 唐山、索镇、侯庄3镇集资实行合医合药的合作医疗,
参加人数分别占全镇农业人口的33.72%、26.03%、3.43%;有4个镇实行优惠卡式的合
作医疗。 同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不足20%,2002年,无较大变化。报销比率
为门诊费用5?7%,住院费用10?30%不等。截至年底,自推行合医合药方式制度以来,
全县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851450元, 报销医疗费2448081.89元;实行优惠卡式合作医
疗的40823人次,报销医疗费430634.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