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新闻出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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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境内无新闻出版管理机构。全县主要有新华书店、县印刷厂、育才印刷
厂、 桓台周报等出版印刷单位。1989年7月,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组长,文化、
公安、工商、广播、新华书店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桓台县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县文化局。负责对全县新闻出版和文化市场的检查、指导和管理。1993年,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全县13个乡(镇)的70余家印刷企业进
行普查、登记、办证。同年,分两批对全县80家印刷企业负责人进行为期2天的培训。
1994年11月,制定文化市场分级管理规定,并对书刊、音像市场进行检查、整顿。在
县影院广场集中销毁非法书刊614册, 非法音像制品157盘。1998年2月,新闻出版管
理业务由县文化局移交县委宣传部,同时成立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对全县新闻出版
业户进行普查、登记造册,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68个、“打字复印许可证”25个、
“报刊经营许可证”22个,“音像经营许可证”25个。立案查处21起,查缴各类非法
出版物5000余册(盘)。年内成立由18家单位领导组成的“扫黄(扫除黄色淫秽物品、
赌博物品、毒品)打非(打击非法出版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为非
常设机构。负责全县的“扫黄打非”工作。1999年,集中对全县印刷业进行清理整顿,
核发“印刷业经营许可证” 78个, 限期整改15家, 取缔2家。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
3500册(盘)。2000年,桓台县育才印刷厂、淄博鸿杰印务有限公司、淄博鲁中晨报
印务有限公司、 桓台县永信印务有限公司被省新闻出版局批准为出版物印刷企业。
2001年5~10月, 对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用书情况进行清理清查。取缔非法印刷票据
和非法出版印刷企业2家,有关责任人被司法机关处理。年内,新批印刷企业3家,书
报刊经营单位5家,打字复印社5家。2002年,新审批印刷企业12家,书报刊经营单位
2家,打字复印社5家。年内,对出版物市场和学生用书情况进行检查整改,查缴各类
非法出版物3000余册(盘) 。省、市新闻出版局分别对境内3家盗版盗印教材、教学
辅导材料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