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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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自然灾害,主要有旱、涝、风、冰雹、雷暴。1997年,县内首次购置37毫米高
炮6门,开始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防雹增雨作业。到1999年,高炮增至13门,分布到各镇管
理,由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调度使用。境内冰雹灾害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