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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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 盐业由果品公司经营,受县社领导和管理。同年4月,县社系统内部进
行机构调整,果品公司同贸易公司合并。翌年,恢复果品公司。1990年,更名为果品
盐业公司。1992年8月,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财委、法制局、工商、税务、公安、
交警、卫生防疫、供销社、果品盐业公司等部门参加的县盐政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盐
政管理办公室,行使盐业管理,盐政执法职能。是年,查处私盐案件22起,查获私盐
11吨,罚款1350元。1997年,查处案件65起,查获私盐39吨,罚款9730元。1999年,
查处案件74起, 查获私盐39.5吨。罚款13630元。其中,依法查处田庄镇傅桥村傅某
商店私销假冒碘盐, 当场查获匿藏在厕所内假冒碘盐500公斤,对其假冒碘盐依法没
收,罚款1000元。
1998年8月, 改制为县聚兴盐业有限公司。2001年11月,成立桓台县盐务局,实
行垂直管理。县聚兴盐业有限公司同时更名为山东桓台盐业公司,与县盐务局一个机
构两个牌子,具有经营、行业管理双重职能。业务、行政以行业管理为主,隶属市盐
务局领导。同年,成立盐务局稽查大队,依法对盐业市场进行管理,查处案件50起,
查获私盐19.2吨, 罚款2434元。 2002年, 查处案件59起, 查获私盐16.2吨,罚款
23248元。 其中,12月16日,接群众举报起凤镇起北村刘某用机动车外销私盐,依法
查获没收私盐1150公斤,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