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金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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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年,境内有18家钱庄经营金银、钱币兑换、存放业务。1943年,小清河两岸
已形成以桓台商业资本集团为中心,涉及高青、邹平、滨州、博兴等县的农村放贷金
融网。1946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县政府财政科设渤海银行桓台县流动组,1948年春改
称清河支行桓台办事处, 翌年3月并入渤海银行清河支行,1950年随行政区划变动并
入张店支行, 在索镇设有营业所。1951年7月16日,索镇营业所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桓
台县支行。1964年1月,县人民银行分设中国农业银行桓台县支行,1965年4月又并入
县人民银行。 1972年1月,县人民银行与县财政局、税务局合并,称县财政金融局。
1974年,恢复中国人民银行桓台县支行。1978年,农村信用合作社调整为13个。同年
12月, 由县人民银行分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桓台县支行。1980年6月,再次分设县农
业银行,与县农村信用社合署办公。1986年,由县人民银行分建中国工商银行桓台县
支行。 4月,成立县农村信用社,归属县农业银行管理。到1986年,形成以县人民银
行为核心,工、农、中、建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为
补充、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合作的金融组织体系,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5亿
元。1996年达到22.03亿元。至2002年,各项存款余额上升到53.07亿元,各项贷款余
额49.67亿元, 分别是1988年的19.94倍和10.82倍;保费收入实现0.92亿元,是1988
年的26.30倍,赔款支出0.3亿元,占保费收入的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