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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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种税率
增值税 1984年开征。初在农机、轴承、机械、纺织等行业试行,到1992年扩大
到造纸、皮革皮毛等轻工产品和铸造、建材等行业,成为全县第一大税种。1994年,
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全面推行增值税。税率设计简化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和零
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17%税率,经营低税率货物适用13%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6%征收率。福利、校办企业由直接免税改为先征后退;对个人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
设立起征基数:销售货物为月销售额600元,提供应税劳务为月营业额500元,按次纳
税每次销售额80元, 不足起征点免于纳税。年内征收入库3997万元。1998年7月,从
事商品零售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为4%。 零税率仅限于出口货物。2002年,增值
税入库22506万元,占国税收入的84.67%。
消费税 1994年新增税种。以部分高档、奢侈消费品和某些不能再生资源类消费
品为征税对象, 设有11个税目。同年1月开征,涉及税目有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酒
精、 汽油、 柴油等。粮食白酒税率25%,薯类白酒税率15%,至年底,征收消费税
222万元。 随着石油化工业的不断发展,消费税收入逐年上升,1999年,征收消费税
1001万元, 是1994年的4.5倍。2001年5月,分别增加定额税率0.5元/500克。酒精税
率5%, 汽油、柴油适用定额税率,分别为0.2元/升和0.1元/升。2002年消费税入库
1349万元,占国税收入的5.08%。
营业税 1994年, 营业税成为地税主导税种。1997年7月,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
率由5%调增为8%, 其中3%由国税机关征收,年内征收91万元。1998年起至2002年
底,国税机关对农村信用社实际执行税率为1%。至2001年,国税系统征收营业税1090
万元,其中2000年入库最多,为407万元。2002年征收228万元。
企业所得税 1994年,企业所得税主要由地税部门征管,国税部门仅负责金融保
险业和烟草公司等少数企业的所得税管理。1995?1996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各5万元。
1997年起,随着农村信用社存款量增加,金融所得税逐年上升。2001年征收最多,为
238万元。2002年1月,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管理归国税部门负责,税率33%,年内征收
税款107万元。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994年1月, 原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
业所得税简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由国税部门征收。适用税率30%,
外加3%的地方所得税, 合计税率33%。1996年开征,至2001年,共计入库2802万元,
2002年入库567万元。
个人所得税 1994年1月, 个人所得税改为地方税种,至1995年,个体业户个人
所得税由国税机关代征, 代征税款828万元。 1996年1月始,改为地税局负责征收。
1999年11月,对个人在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税
率为20%,由国税局征收,银行代扣,当年入库5万元。2000年始,受国家政策调整,
刺激个人消费和投资额加大,使个人利息所得税收入增长较快。2002年入库最多,为
1421万元。

1988~1993年桓台县税收一览表
表17-5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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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 年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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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989 │ 1990 │ 1991 │ 1992 │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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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144.7 │ 3672.3 │ 4017.7 │ 4401.2 │ 5033.9 │ 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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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业 税 │ 717 │ 262.5 │ 379.3 │ 514 │ 535.3 │ 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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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值 税 │ 552 │ 1154.9 │ 1091 │ 1235.4 │ 1516.6 │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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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 税 │ 920 │ 1200.5 │ 1299.6 │ 1371.4 │ 1513.8 │ 1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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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所得税 │ - │ 12.7 │ 106.9 │ 176.3 │ 2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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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所得税 │ 638.9 │ 592.4 │ 594 │ 625.7 │ 727.3 │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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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 95.8 │ 136.9 │ 161.1 │ 152.3 │ 182 │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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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入调节税 │ 3.4 │ 20.5 │ 38.3 │ 40.8 │ 38.2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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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所得税 │ - │ - │ - │ - │ 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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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 89.8 │ 106.5 │ 123.1 │ 117.3 │ 153.8 │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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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使用税 │ 36 │ 40.4 │ 39 │ 33.6 │ 36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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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 37 │ 45.3 │ 56 │ 57.4 │ 52.3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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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 - │ 13.3 │ 18.4 │ 28.5 │ 2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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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税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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牲畜交易税 │ 1 │ 1.9 │ 1.2 │ 1.1 │ 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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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0.1 │ 28.9 │ 8.7 │ 14.2 │ 8.5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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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税 │ 53.4 │ 55.1 │ 100.7 │ 1.8 │ 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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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 - │ - │ - │ 30.9 │ 30.7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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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税 │ 0.3 │ 0.5 │ 0.4 │ 0.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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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2002年桓台县国税收入一览表
表17-6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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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 年 份
├────┬────┬────┬────┬────┬────┬────┬────┬────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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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885 │ 7133 │ 7941 │ 9120 │10758 │ 13474 │16071 │ 19876 │ 2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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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 3997 │ 5660 │ 7389 │ 8428 │ 9855 │11952 │12828 │ 15743 │ 2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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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 │ 222 │ 760 │ 446 │ 475 │ 672 │ 1001 │ 928 │ 1091 │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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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 958 │ 176 │ - │ 91 │ 155 │ 139 │ 407 │ 389 │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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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 412 │ 5 │ 5 │ - │ 24 │ 59 │ 33 │ 238 │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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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所得税│ - │ - │ 101 │ 126 │ 52 │ 318 │ 1100 │ 1105 │ 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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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 296 │ 532 │ │ - │ - │ 5 │ 775 │ 1310 │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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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94~1995年,个体税收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

二、征收管理
登记管理 1988年,全县有纳税户6549户,其中乡(镇)以上纳税户1049户,个
体业户5500户。税务登记管理实行专管员依靠手工操作,基层所登记,县局审批,周
转时间长,传递速度慢。1989年,对个体业户进行专项检查,清理虚假登记和无证经
营户236户,补缴税款82.2万元。1992年,清理假集体、假福利、假校办登记企业189
户。1993年,全县由工商部门登记的各类经济实体418家,办理税务登记的仅179家,
占42.8%。1994年1月,废除专管员管户制度,实行税务登记与征管环节分离。8月,
税务机构分设后, 国税局管辖纳税户4967户,其中,县以上集体企业196户,乡镇企
业1300户,股份制企业52户,联营及私营71户,个体业户3348户。1995年,税务登记
开始应用计算机办公。1996年,全部实现微机化管理。利用登记信息对比监督,个体
业户纳税申报率由实行微机化管理前的85%上升到90%。2000年,利用内部网络系统,
对基层分局登记管理直接监控,年内纳税业户征期申报率、征收率、入库率均达到93
%以上。2001年,国税与地税两部门开始编制使用统一的税务登记编码。年内,新办
个体工商户使用新编码410户。 2002年,国税部门与工商管理部门实现工商业户登记
网上对比, 补办新工商业户纳税申报685户。至年底,国税系统管辖纳税户3266户,
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分为: 内资企业742户,外资和港、澳、台投资企业52户,企业
分支机构16户,个体工商业户2456户。
税源监控 1995年,对重点税源实行市、县、基层分局三级控管办法,市、县和
基层分局分别控管到纳税额30万元、 10万元和1万元以上纳税业户,重点控管户税收
占年度税收任务的90%。1997年,全县开始启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1999年,
引入纳税评估机制,丰富税源监控手段。2001年,启动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
建立国家税务总局、省、市、县局四级信息主干网,对增值税税源实现信息化监控。
同年,对加油站推行税控加油,2002年,对全县21家加油站安装税控设备,占全县加
油站总数的91.3%,实现成品油销售向自动税收监控方向发展。
发票管理 1988年,税务系统开展发票专项检查,全县24家印刷企业中,有11家
违规印制发票。同年,查处97家企业使用违规发票。1994年,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制
定,省级税务机关指定企业印制不定期换版的统一发票。对增值税产品推行使用增值
税专用发票。1995年,对专用发票实行验旧购新、限量供应制度。1997年,大额专用
发票开始使用计算机防伪开票。1999年,研制开发出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对普通发票
发放实施跟踪监管。同年,落实全面开票制度,在商品零售业推行全省统一的小额零
售发票。 2000年, 专用发票实现防伪认证。2001年,专用发票实现异地交叉稽核。
2002年,专用发票用票企业全部实现防伪税控开票。
个体税收管理 1988年,全县个体税收管理沿用专管员包片管户制度,重税款征
收,轻检查管理。1990年,索镇分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劳动协会,成立协
税护税组织,协商评定个体经营者定税、定额标准,按季度调整,均衡负担。当年个
体税收比上年增收103.1万元。1994年4月, 以税收带来祖国美为主题的全国首个税收
宣传月活动在桓台拉开帷幕,税务部门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县领导走向街头
突击宣传税法, 激发每个公民养成自觉纳税义务。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同年9月,
国税部门取消专管员制度, 实行征、管、查分离制度,个体业户纳税率上升到90%。
1996年,个体税收实行委托金融系统代征办法,个体业户可就地就近在银行直接缴税。
1997年,对年纳税额万元以上的78家个体业户全部建账,并在基层分局建立分户档案。
2001年,建立个体税收信息化监控管理体系,个体税收征期申报率、征收率、入库率
均达到95%,个体税收信息化监控管理做法被省国税局向全省推广。2002年,对个体
定期定额征收业户改月申报为季申报。
三、税源培植
1988年,在全县企业中开展以政策支持、业务帮助、促产增收为主要内容的涵养
税源活动,年内帮助企业新上项目27个,协助推销产品786万元,增收税款42.7万元。
1989年,陈庄税务所帮助顺河村新上暖气片厂,当年创产值30余万元,利润3万多元。
年内, 在全乡8个砖厂推广使用煤矸石,节约用地11亩。同年,县局落实促产项目26
个,增收915万元,创利税59万元。帮助索镇酒厂、淄博开关厂等3家企业清理“三角
债”,追回货款113万元。1992年,按减免税政策为274户企业办理减免税2490.3万元。
1993年,注重发挥重点税源龙头企业的示范作用,为索镇酒厂、县制革总厂、县水泥
厂、淄博开关厂等12家税源大户融资800万元,年增利税110万元。1998年始,县局转
变思想观念, 落实招商引资政策, 运用税收杠杆作用,扶优扶强,培植税源大户。
2001年,为汇丰制丝有限公司引资150万元,对全县18户福利企业办理退税1059万元,
出口退税1300万元, 资源综合利用返还增值税708万元, 粮食饲料企业减免增值税
1212万元,减免外资企业所得税1127万元。2002年,为金城石化有限公司、淄博蠕墨
铸铁有限公司、 东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融资1800万元,协调周转金780万
元,引进外资100万美元,帮助推销产品2528万元,增加税收156万元。年内为淄博宝
恩制革有限公司、淄博凯帝制革有限公司、东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等涉外企业办理减
免所得税1069万元,办理福利企业退税1902万元,资源综合利用返还增值税919万元,
出口货物免抵调库851万元。
四、监督检查
1988年始,严格执行税务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种偷漏税犯罪行为。1990年,成
立县税务局稽查队, 负责全县纳税户税收检查。年内,查补税款133.7万元,查处抗
税“钉子户”5户。1991年,对143户纳税人进行检查,查补税款83.7万元。其中,查
处县通用医药包装制品厂和马桥乡红庙村榨油厂偷税行为, 追缴税款8.8万元。1992
年, 清理个体建筑业189户,查补税款38.4万元,处理涉税案件31起,追缴税款12.3
万元。1994年8月,稽查队随税务机构分设改为县国税局稽查局,年内查补税款110万
元。1995年,对粮食、木材、建安、供销、外贸、药材、饮食七个行业进行重点检查,
查补税款635万元。1998年,对加油站、商贸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补税157
万元, 罚款112万元。2000年始,税务稽查由收入型向执法型转变,注重办案质量和
涉税违法处罚力度,年内查补税款350万元,罚款139万元,滞纳金加收率达到100%。
2001年,完善一级稽查办法,将基层分局税收检查职能收归县稽查局。2002年,查办
涉税案件72起,补缴税款272万元,罚款44万元,加收滞纳金12万元。
五、行政管理
1988年,在全县13处乡(镇)设立税务局长监督箱,对税务干部实行内、外双向
监督管理。1990年,对21名税务干部岗位轮换和异地任职。1991年,推行公开办税制
度,对个体业户纳税定额实行按季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杜绝人情税。1994年
8月始, 县国税局实行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同时为县政府职能管理部门。1996年,改
革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经自荐、民主推荐、考试、答辩、公开竞争,有7名年轻干部
走上基层分局领导岗位。 1997年,对76名一般干部实行竞争上岗,有3名干部下岗。
2002年,县局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并连续两年获全市国税系统行评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