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农业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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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农业耕、耩、锄、浇、收割、脱运、农产品加工等全靠畜力、人力及简
单的手工工具。 建国后,旧农具不断更新,新农具开始运用。1950年3月,东镇村首
次使用12马力汽油机提水灌田。1959年春,首次购进Z25A型拖拉机2台,DT413型拖拉
机1台和佳木斯丰收1100型脱谷机2台,总动力100余千瓦。1966年达到15757.3千瓦。
1977年,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10.18万千瓦,每百亩耕地占有19.16千瓦,40万亩良田
全部实现机电灌溉,机耕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78.8%。1980年,主要农作物的耕、耙、
灌、播、运、脱、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1988年,开始推广小麦精少量播
种高产栽培机械化新技术、半机械化玉米套种楼和玉米秸秆还田机械作业,全县农机
总动力达27.8万千瓦。1995年,首次组织31台小麦联合收割机东征胶东文登作业。之
后, 跨地区农机作业逐年增多。至2002年,主要配套农机具达到24279台,其中小麦
联合收割机1176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10台,玉米秸秆还田机735台,农用汽车1479辆,
农用拖拉机2637台,农机总值达2.8亿多元,农机总动力54.85万千瓦。农业机械跨地
区作业已扩展到河南、 安徽、江苏、河北四省及省内的其它8个地市26个区(县),
作业时间由夏季增为夏、秋二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