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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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始,在全县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规定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
一责任人,并由县政府与各镇、县直各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
生产进入目标化、制度化管理。2000年8月7日,起凤镇乌南村村民孙祥荣与家人在邢
家镇演马村一园屋子非法制造烟花爆竹,造成5死3伤重大事故,县政府作出取缔非法
制售烟花爆竹业户的决定。对非法制售烟花爆竹重点村,由所在镇负责与户主签订责
任书,实行谁签订、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形成县、镇(部门)、
村、户安全生产管理网络。10月,把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矿山安全监察职
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到县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管理由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整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劳动卫生调整到卫生局;女工、未成年工
劳动保护归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不变。
2002年,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范围由各镇和县直属部门扩大到驻桓单位,签订责
任书单位53个, 各级签订责任书3万份。同年,把安全责任制度纳入各镇年度目标千
分计奖考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完成情况一票否决制度;各镇设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站, 各站配备安全监察员2人,各村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全县初
步建立起县、镇(部门)、村(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