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审计
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采取账户入手、下审一级办法,对上年度同级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其下属单位实行延伸审计,查处违规金额2908万元,向被审
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77条。 同年,采取双月审、季审、半年审和年审方式,对92个
行政、 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进行审计,查出应上缴财政金额102万元,年
内收缴入库86.5万元。
1991年始, 重点对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到
1997年,先后对县财政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后的国有资产收回、土地出让金和耕
地占用税收缴进行审计,查处经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违规金
额2103万元, 上缴财政97万元。2001年,完成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39个,查处违
规金额6278万元,上缴财政3181万元。2002年,结合财政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
收支和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全面审计,范围扩大到国有资产收入、住房基金、社会
保障基金、财政投放资金、城建资金、环保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
补偿费等。完成审计项目48个,查处违规金额1880万元,上缴财政178万元。
二、金融审计
1988始,先后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基金会等金融机构的资
产、负债、损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到1991年,查出挤占成本费用、违控购物
和漏缴税款等违纪金额50余万元。1999年,派出8人审计小组,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
对起凤镇和华沟村基金会的资产、 负债、损益进行清理,历时6个月,审查资金2367
万元,查出违纪金额3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11月,国家审计署副署长金基
鹏到桓台视察审计工作,对县审计局实行一卡、一台、一档案管理做法给与高度评价。
2001年, 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派出3人审计小组协助市审计局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桓台分公司审计。 至2002年,完成金融审计项目54个,查出违纪金额739万元,上缴
财政133万元。
三、企业审计
1988年起,对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等部门和部分县属集体企业第一轮
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到1991年,审计单位(项目)99个,对查出的少数企业盈亏
不实、资产不实和在承包经营中的短期行为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综合报告,
并提出在第二轮经营承包中的注意事项和建议。1997年,企业审计范围扩大到所有县
属集体企业和镇属企业。 1999年10月,对原县属某企业法人进行离任审计,发现其3
年内采用少记收入、私设小金库、使用假发票等手段偷税28万元。其小金库收入包括:
产品销售收入120.2万元;房屋租赁收入7万元;处理废料及水电费收入34.3万元;使
用假发票28张, 金额12.3万元,造成多扣进项税1.1万元。此案移交检察机关立案查
处。 同年, 完成企业审计项目658个,查出违纪金额3257万元,上缴财政763万元。
2000年后,除部分含国有股份的企业和上级安排的审计任务外,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归
属社会审计。2002年,企业审计调查单位26个,发现企业税外负担较重、乱摊派、养
老保险基金欠收欠交及违规减免等现象比较普遍,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予以纠正。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8年起,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重点,对市政府确定停、缓建的县
华侨建筑公司办公楼、 县建筑总公司餐厅、果里物资站综合楼等4个项目进行跟踪审
计。重点监督停、缓建项目管理维护措施和部分基建项目立项投资。至1991年,审计
项目79个,查出违纪金额97万元,上缴财政45万元。1993年,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建筑
市场, 抽查10家三级和2家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对收费标准、工程造价、财务收支和
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7万元,制止建筑企业高估冒算、虚套定额等现
象。
1995年,对境内新开工的53个项目实行施工前审计,查处资金不落实、资金渠道
有问题项目17个, 压缩投资379万元;同时对5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查出投资
超概算、面积超规划、资金不到位、挤占成本、欠漏税金及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金
额1161万元,上缴财政478万元。1998 ~2002年,先后对东岳路、外环路、五里路、
205国道、 农业示范园、桓台一中新校、博物馆、安居工程等项目实行施工前、在建
中、 竣工后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国家节约投资887万元;同时完成城乡电网建设与改
造工程审计,审计金额6788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11万元。
五、经济责任审计
1990年起,对县属工业、交通、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建筑企业、县属事改
企单位和乡(镇)企业厂长(经理)任期届满、调离或承包期满等,实行离任经济责
任审计制度。 至1996年,离任审计19人次。其中,提升2人,调任9人,留任7人,免
职1人。查出违纪金额118万元。1997年,审计范围扩大到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
法人和经营管理者、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1998年3月, 审计对象确定为企业法人代表、县直正科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
位主要负责人、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至1999年,执行经济责任审计137人。其中,县
直部门负责人57人,企业法人代表39人,镇党政负责人41人。依照审计结果,县委调
整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厂长(经理)26人。其中,提升4人,调任20人,免职2
人。 2000年8月, 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在桓台宾馆召开, 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规定在审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必须接受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经离任审计,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用、离职手续。2001
年9月, 县审计局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人。至
2002年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领导5人,企业法人5人,镇
领导10人,审计违规违纪金额1970万元。
第一辑 国家审计
一、财政审计
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采取账户入手、下审一级办法,对上年度同级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其下属单位实行延伸审计,查处违规金额2908万元,向被审
计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77条。 同年,采取双月审、季审、半年审和年审方式,对92个
行政、 事业单位资金管理、使用和分配进行审计,查出应上缴财政金额102万元,年
内收缴入库86.5万元。
1991年始, 重点对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到
1997年,先后对县财政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后的国有资产收回、土地出让金和耕
地占用税收缴进行审计,查处经费超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等违规金
额2103万元, 上缴财政97万元。2001年,完成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39个,查处违
规金额6278万元,上缴财政3181万元。2002年,结合财政预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
收支和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全面审计,范围扩大到国有资产收入、住房基金、社会
保障基金、财政投放资金、城建资金、环保资金、教育资金、土地出让金和矿产资源
补偿费等。完成审计项目48个,查处违规金额1880万元,上缴财政178万元。
二、金融审计
1988始,先后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基金会等金融机构的资
产、负债、损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到1991年,查出挤占成本费用、违控购物
和漏缴税款等违纪金额50余万元。1999年,派出8人审计小组,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
对起凤镇和华沟村基金会的资产、 负债、损益进行清理,历时6个月,审查资金2367
万元,查出违纪金额36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7万元。11月,国家审计署副署长金基
鹏到桓台视察审计工作,对县审计局实行一卡、一台、一档案管理做法给与高度评价。
2001年, 受上级审计部门委托,派出3人审计小组协助市审计局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桓台分公司审计。 至2002年,完成金融审计项目54个,查出违纪金额739万元,上缴
财政133万元。
三、企业审计
1988年起,对商业、粮食、外贸、物资、供销等部门和部分县属集体企业第一轮
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到1991年,审计单位(项目)99个,对查出的少数企业盈亏
不实、资产不实和在承包经营中的短期行为等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综合报告,
并提出在第二轮经营承包中的注意事项和建议。1997年,企业审计范围扩大到所有县
属集体企业和镇属企业。 1999年10月,对原县属某企业法人进行离任审计,发现其3
年内采用少记收入、私设小金库、使用假发票等手段偷税28万元。其小金库收入包括:
产品销售收入120.2万元;房屋租赁收入7万元;处理废料及水电费收入34.3万元;使
用假发票28张, 金额12.3万元,造成多扣进项税1.1万元。此案移交检察机关立案查
处。 同年, 完成企业审计项目658个,查出违纪金额3257万元,上缴财政763万元。
2000年后,除部分含国有股份的企业和上级安排的审计任务外,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归
属社会审计。2002年,企业审计调查单位26个,发现企业税外负担较重、乱摊派、养
老保险基金欠收欠交及违规减免等现象比较普遍,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予以纠正。
四、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8年起,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为重点,对市政府确定停、缓建的县
华侨建筑公司办公楼、 县建筑总公司餐厅、果里物资站综合楼等4个项目进行跟踪审
计。重点监督停、缓建项目管理维护措施和部分基建项目立项投资。至1991年,审计
项目79个,查出违纪金额97万元,上缴财政45万元。1993年,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建筑
市场, 抽查10家三级和2家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对收费标准、工程造价、财务收支和
经济效益等进行审计,查出违纪金额87万元,制止建筑企业高估冒算、虚套定额等现
象。
1995年,对境内新开工的53个项目实行施工前审计,查处资金不落实、资金渠道
有问题项目17个, 压缩投资379万元;同时对56个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查出投资
超概算、面积超规划、资金不到位、挤占成本、欠漏税金及核算不规范等违规违纪金
额1161万元,上缴财政478万元。1998 ~2002年,先后对东岳路、外环路、五里路、
205国道、 农业示范园、桓台一中新校、博物馆、安居工程等项目实行施工前、在建
中、 竣工后全过程跟踪审计,为国家节约投资887万元;同时完成城乡电网建设与改
造工程审计,审计金额67886万元,上缴财政金额111万元。
五、经济责任审计
1990年起,对县属工业、交通、商业、粮食、供销、物资、建筑企业、县属事改
企单位和乡(镇)企业厂长(经理)任期届满、调离或承包期满等,实行离任经济责
任审计制度。 至1996年,离任审计19人次。其中,提升2人,调任9人,留任7人,免
职1人。查出违纪金额118万元。1997年,审计范围扩大到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
法人和经营管理者、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村主要负责人。
1998年3月, 审计对象确定为企业法人代表、县直正科级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
位主要负责人、 镇党委书记和镇长。至1999年,执行经济责任审计137人。其中,县
直部门负责人57人,企业法人代表39人,镇党政负责人41人。依照审计结果,县委调
整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厂长(经理)26人。其中,提升4人,调任20人,免职2
人。 2000年8月, 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在桓台宾馆召开, 县委、县政府制定
《关于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规定在审计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必须接受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不经离任审计,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用、离职手续。2001
年9月, 县审计局成立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为副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6人。至
2002年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20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领导5人,企业法人5人,镇
领导10人,审计违规违纪金额1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