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市场监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36&A=3&rec=292&run=13

1988年,全县放开对城乡集贸市场上市人员和商品的限制, 疏通流通渠道,上市
商品日渐丰富,交易活跃。对粮食(小杂粮除外)、棉花市场在未完成国家收购任务
前实行关闭,禁止上市交易。同年,开展以管理工作好、经营作风好、场地容貌好、
市场效益好为标准的文明市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编号定位、对号入市管理办法和定
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管理、包秩序、包卫生、包宣传、包服务市场管理责任制,
市场交易行为日渐规范。 年内, 全县40处集贸市场,成交额5505万元,较上年增长
24.8%。
1991年, 成立县市场治安管理办公室。5月,在公安部门协助下破获以周某为首
的6人欺行霸市团伙, 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和经济处罚,并吊销其营业执照。同年起,
按政府决策、统一规划、社会共建、工商管理和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市场建设快速
发展,到1992年,先后建成木材市场、五金市场、综合市场、县城夜市等12处市场,
集贸市场达到64处, 年成交额24576万元。1993年始,对各类集贸市场实行登记管理
和新建集贸市场审批制度。逐步由集贸市场管理为主向证券、文化、房地产信息和中
介服务等生产要素市场管理延伸。1994年,猪肉市场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
纳税、 分散经营管理办法。 是年, 集贸市场75处,成交额81270万元,比上年增长
21.8%。有31处集贸市场创建为文明市场。其中,省级2处,市级7处,县级22处。
1995年,成立鲁中建筑商城分局。对农贸市场、综合市场、木材市场、县城夜市
和鲁中建筑商城市场实行专业化管理。同年,对县城夜市摊位管理率先实行公开招标、
公开抽号定位管理办法。其后,该办法分别在农贸市场、综合市场管理中推行。7月,
在索镇农贸市场和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旧址开工建设桓台农贸市场。1996年,在全县
集贸市场开展温暖在市场、困难找工商活动。首次实行市场管理人员挂牌上岗制度,
并在各主要集贸市场设置意见箱和服务台,无偿为消费者提供复秤、复尺和其他服务,
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9月8日,投资658万元,建筑面积5800平方米,大棚面积800
平方米的桓台农贸市场一期工程建成开业,索镇农贸市场改称为桓台农贸市场,结束
了城区农贸市场无固定设施的历史。
同年起,市场建设实行社会兴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办管分离转变,不再投资
参与市场建设,并与投资建设的市场脱钩。是年,全县开展以“一打四保”(打击制
售假劣商品,保节日、保农业、保健康、保名牌)为内容的市场专项治理活动,查处
各类经济违法案件556起,案值104万元,罚款11万元。
1997年, 全县推行市场巡查制,对聘用的137名市场协管员全部辞退。按属地管
理原则,采取分组划市、责任到组办法,由工商干部佩证上岗,流动巡查,并建立市
场巡查日志,实行动态化管理,由被动式管理向主动式管理转变。同年,贯彻下岗职
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对下岗职工在县内各集贸市场中从事个体经营的,一年内免收各
项工商管理费,支持再就业工程全面展开。年内,集贸市场69处,成交额87932万元。
1998年,将205国道中心线以西、工业街以南、建筑商城南路以北(含桓台木材市场)
和西至五里村的管理范围由索镇分局划归商城分局管理,商城分局由单一市场管理转
向综合性管理。是年,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登记。按管住收购,搞活
销售,打击非法,保障改革原则,专项治理整顿农村粮食收购市场。建立局、所两级
粮食市场稽查队,重点规范粮食收购、加工企业经营行为和打击私商粮贩从农民手中
收购粮食。至1999年,查处粮食违法案件50起,查扣粮食238.6吨。
2002年,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完善市场管理制度为重点,在农贸市场肉
类经营户中实行“三证一卡”(营业执照、经营资格证、检疫合格证、信誉卡)管理
制度,杜绝了不合格肉类上市销售。同年,对集贸市场开展专项整治,检查整治各类
集贸市场25处, 检查摊位4670个,查处无照经营109户,处理欺行霸市案件13起,查
扣各类物品173件,补缴市场管理费、个体管理费2.1万元。是年,内部机构调整,合
同管理业务由综合科划归市场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改称市场合同科,合同鉴证业务同
时终止。 年内,开展“红盾”帮扶工程,与100家重点企业签订帮扶责任书,实行定
人、定责、跟踪服务,举办诚实信用合同培训班1期。查处合同欺诈案1起,涉案金额
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