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价格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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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全县放开肉、蛋等主要副食品和名烟名酒价格;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内和
计划外2种价格体制。 1991年,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制度,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全县120个县属企业和250个乡镇企业办理许可证;放开食糖、卷烟等商品和理发、浴
池、照相行业的收费价格,放开钟表、搪瓷制品、油漆等52种(类)市管产品和化工、
建材等9大类78种产品价格。 凡从事商品经营和有收费项目的单位,实行明码标价。
1992年,除教育、邮电、医疗等主要公益性服务行业以外的所有服务性收费价格和绝
大多数商品价格全部放开。1993年,放开粮油销售价格,县财政不再给粮食经营企业
价格补贴,粮、油票退出流通。先后放开煤炭、钢材、机电商品价格,将棉织品、水
泥等由国家定价改为国家指导价。计划价格体系被完全打破,市场价格机制占据主导
地位。12月,县物价局撤并到县工商局。1996年,恢复县物价局。1997年,13个镇设
立物价监督站。1998年,实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制度;在全县开展农村电价整顿,取消
附加在电价上的各种集资和收费项目。1999年,县物价局设立收费管理办公室,负责
全县的收费管理工作。2000年,整顿教育收费,取消举办各类特色班收费项目。同年,
针对医疗机构诊疗收费标准偏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收费偏高等问题,实行新的医疗
收费项目和标准。2001年,全县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全面展开,公示的做法和经验被
市物价局在全市推广。2002年,全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实行同网同价;供水、供
暖、管道煤气定价权限由市下放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