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工业企业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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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始,境内全民工业企业由实行政治民主、经济民主、技术民主、管理民主
及供给制改为实行厂长领导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手工业生产合
作社则实行监事会、理事会制度。1956年起,全民企业和集体企业均实行党委领导下
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1978年,全民企业由上缴利润改为上缴所得税和利
润递增包干责任制, 集体企业实行自负盈亏、 利润包干责任制。1984年春,由党委
(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为厂长全面负责企业的经济管理工作。1988年,全县
工业企业实行经营承包。1992年6月,淄博开关厂沈致祥等人募集资金600万元,组建
全县第一个工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后, 县、乡镇企业相继组建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全县企业进行以出售公有(集体)产权为主的新一轮改革,达到政企分开,
产权清晰,企业成为无行政主管的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