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消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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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建设
1989年5月,县公安局成立消防中队,编制15人,设中队长和政治指导员各一人。
当年, 县财政拨款42万元,购进3.6吨东风牌消防车2部。1991年6月,公安消防科改
组为消防大队,直接领导消防中队工作,在各级党委和市消防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
彻执行《消防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和安全防
火工作。同时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防火意识,对防火重点单位经常进行安全防火
检查,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落实防火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灾事故。10月,会
同人保、体委、经委,组织举办首届以扑灭油池火灾、液化气火灾、水带连接、百米
携带灭火器奔跑和消防知识答题为主要内容的消防体育运动会,有30个单位派出1200
名代表参加。与此同时,在市消防分局组织的全员基本功大比武中,获得总分第六名。
1993年4月,对城区23个消防重点单位的52名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换证培训。1997年5月,
新建值勤楼1600平方米。 6月,119消防调度系统实行全市联网。8月,周家、田庄、
起凤、马桥、荆家五镇先后建立民办消防队。年内,县政府投资55万元,购买高压低
泵泡沫消防车1部。1998年4月,会同县建委在城区主要街道安装公共消防栓56个,消
防栓总数由原来的52个增至108个。
1999年4月5日,成立县妇女消防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是年,建立妇女消防组织
的单位达到17个。同年,山东博汇集团、淄博汇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相继建立企业专
职消防队。2001年9月,县公安消防大队筹资70万元,购买大型水罐消防车2台。2002
年3月, 在花园集团进行以消防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网络管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
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消防建设试点。 同年5月,会同劳动、检察、纪委、建委等部门,
对180家单位开展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建筑消防设施、公共场所等进行专项检查。
二、监督检查
1988年,实行建筑设计、防火设计审核制。年内,发放《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合格
证》 17个。1991年,组织培训二、三级消防重点单位防火员210人次,指导单位消防
演练300人次。 1996年,消防监督管理率先在全省实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制度,县
政府与各镇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1999年9月1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落实消
防责任制, 加强消防工作的通知》并成立消防委员会。2000年7月,开展对公共娱乐
场所专项治理, 突击检查92个单位,发现火灾隐患379处,重大隐患11处,发放《火
灾隐患整改通知书》137份,停业整顿7个。同年,县消防大队对县级重点消防单位重
新进行划分确认,对确认的49个重点单位,上报市消防委员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至
2002年, 共发放《火灾隐患通知书》358份,先后对未落实消防责任制且存在火灾隐
患的31个单位和77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处罚。
三、火灾扑救
1989年始,县消防中队承担全县火灾扑救工作。1995年12月26日,位于中心大街
的银花大酒店因电路故障引起火灾, 接警后6分钟到达现场将大火及时扑灭,抢救出
遇险人员12名。1997年6月,建立119消防调度系统,实现灭火无线通讯指挥调度和计
算机接处警。 2002年6月11日,山东贵和纸业集团成品仓库发生火灾,在市消防支队
统一调度下, 调集10个消防中队的29部消防车和220名官兵,与齐鲁石化公司、山东
博汇集团消防队的7部消防车共同参加扑火, 经过18个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将大伙
扑灭,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2002年,境内发生火灾262起,直接经济损失304万
元,由于抢救及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四、重大火灾情况
1995年12月26日,银花大酒店因电路故障引起火灾,烧毁二、三层楼全部房间,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余元。1999年6月17日,凤宝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烧毁五层整个
车间,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2002年6月1日,山东博汇集团原料堆发生火灾,烧毁原
料草垛, 直接经济损失3.36万元。6月11日,山东贵和纸业集团成品仓库及货场,发
生重大火灾,直接经济损失75.3万元。11月23日,海明化工厂车间发生火灾,直接经
济损失4.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