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辑 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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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警察队伍
1987年3月, 由原县交通监理站、交通管理大队、耿桥检查站合并组建桓台交通
警察大队,隶属关系由交通划归公安并直属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1988年,
县交通警察大队有正式干警44人,乡(镇)合同制民警18人,内设车辆管理所、肇事
股、秘书股和执勤分队,配备警车6台,摩托车10辆,管辖国道205线桓台段15.8公里,
省道张田路和章索路境内35.1公里,以及县乡道路95.6公里。同时负责境内9000辆机
动车和1万余名驾驶员的培训与管理。 年内,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合格率
100%。 1989年10月,设立果里、起凤两个交警分队。1992年2月,交警分队改为中队
并增设新城中队。1993年,依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为41名干警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其中警督7人, 警司29人, 警员5人。 年内,新增拉达警车5台,二轮摩托车11辆。
1994年11月,设立马桥中队。1997年,与下属单位签订岗位无违纪目标责任书、道路
交通管理目标责任书,制订刹风正纪十条禁令,实行办错业务追究制;开展为人民服
务, 树公安新风活动,为企业排扰解难30次,为群众办好事304件,其中为遭受特大
风暴袭击的索镇北王村捐赠化肥10吨。
1999年, 举办微机培训班2期,参训48人,其中获得微机操作合格证的干警有30
名,占干警总数的50%。2001年,全队干警分为9个小组,利用11个月时间,开展以全
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三项
教育活动, 共写出各类学习心得320篇。2002年,共有干警73名,内设15个科、所、
室、中队,配备警车24台,摩托车10辆,管辖国道15.8公里,省道40.4公里,县乡道
976公里,同时负责境内3.8万辆机动车和4.2万名驾驶员的管理。
二、车辆、驾驶员管理
1988年,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制作宣传牌15处,举办培训班5期,
培训各类机动车驾驶员1207人。采用眼看、手摸、耳听、锤敲方法,人工检测机动车
2071台。1992年5月,投资51万元,在205国道西侧,索镇赵家村东新建机动车自动化
检测线1处,建筑面积651平方米,10月15日竣工使用,由此告别人工检测方法。1995
年,制定16项60条车辆、枪支、财务管理规定,对吊扣驾驶证1个月以上和6个月以下
者输入微机,当年输入违章驾驶员859名,其中境内518名。同年,举办五小车辆(轻
便摩托、二轮摩托、三轮摩托、三轮农用车、四轮农用车)驾驶员培训班28期,培训
驾驶员382人, 培训增驾大型货车驾驶员135人,合格率为55%。1997年,组织干警上
门服务17次,办理各类机动车落户手续5438台,培训驾驶员4142名,换证2526个,审
验车辆13993台, 驾驶员19420名。2002年,为大型企业举办汽车驾驶员培训班4期,
112人,收到感谢信25封,锦旗镜匾14面。
三、交通秩序管理
1988年,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管理。
1991年8月,面向社会征求对交通管理工作建设性意见200份。1993年11月,会同交通、
建委有关部门, 建立出租汽车站1处,为27台出租车解决无秩序停放问题。年内,按
照流动巡逻、 以动制动、有违则纠、无违则巡原则,查纠各类违章15754人次,其中
非机动车不各行其道, 不按信号通行1279人次。1995年,投资24.15万元,更新交通
标志牌31块,设交通隔离护栏1127米,漆划交通标志线3800米。当年,遵照高峰站点、
低峰巡线、动静结合、区域管理工作法,适当延长有效工作时间,在城区岗与岗之间
开展比秩序、比管理、比服务、比规范活动。1996年,聘请执法监督员30名,发放禁
酒令警示卡70张,各中队与辖区35个单位结成警民联心共建单位,向驾驶员散发宣传
材料5000份,纠正违章800人次。1998年始,城区划分为三个警区,每个警区3?4名干
警, 实行路段秩序、宣传教育、车辆管理承包责任制。4月,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周,
设立15个宣传站, 悬挂横幅20条,散发《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万份。麦收期间组
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共举办展览17次,放映电影18场,出动宣传车16部,印发宣传
材料6万份, 受教育群众达15万人次。10月,开展创建人民满意所、队、岗组活动,
新增交通标志牌5块,调整安装护栏150米,漆划交通标志线3万米。
2001年,城区兴桓路确定为畅通工程示范路,县交警大队与沿街两侧单位和个体
工商户178家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年内,新增交通标志牌14块,拆除违章建筑65间,
清理马路市场占道87处, 在百货大楼和华齐路口安装信号灯2处,在交通事故多发地
段、 路口设置黄闪灯4处,查纠各类违章44855人,吊扣驾驶证2171个,罚款73.72万
元。 2002年,投资70万元,在外环路设置信号灯3处,在城标南路口设置隔离防护栏
100米, 城区增设交通标志牌32块,在205国道(现为803省道)桓台城标处、付山路
口处、 张田路14.2公里处、章索路44.9公里处等事故多发地段,设置黄闪灯;在205
国道果里段设警务工作站,对过往车辆进行监控。年内查纠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货
车载人违章1759起,下发隐患通知书154份,纠正客车超员81起,吊扣驾驶证834个,
罚款42.66万元。
四、交通事故处理
1988年,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整顿交通秩序,认真抓好各有车
单位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承包和干警的定人、定岗、定责、包秩序、
保安全岗位责任制,处理各类交通事故124起,与建队前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9%,
死亡人数下降27%, 伤人数下降32.9%,经济损失下降44%。1991年,开展压事故、保
安全活动, 交通事故发生起数与建队时相比由179起降为72起,死亡人数由34人降为
24人, 受伤人数由74人降为44人,经济损失由90610元降为50430元,连续5年被评为
市级交通安全先进单位。1995年,组建处置交通肇事逃逸案突击队,实行中队联网,
大队联片,统一指挥。年内,处罚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37人次,吊扣驾驶证14个,吊
销驾驶证23个。 1996年5月27日12时15分, 东营市利津县驾驶员赵树彬, 驾驶鲁
E40676号拖挂车,顺205国道由北向南行至615.5公里处,遇大雨紧急刹车,致使车辆
横滑,挂车驶向左侧,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淄博公共汽车公司桓台分公司驾驶员王克杰
驾驶的鲁C93568号51路小客车相撞, 致使7人死亡14人受伤,属境内历史上伤亡最为
惨重的一次交通事故。11月,依交通肇事罪,对特大交通事故肇事驾驶员赵树彬,判
处有期徒刑7年。

桓台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表
表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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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事故(起)│死亡(人)│伤(人)│经济损失┃
┃ │ │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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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 │ 124 │ 27 │ 68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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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 │ 96 │ 18 │ 58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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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0 │ 80 │ 30 │ 51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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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 │ 72 │ 24 │ 44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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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 │ 69 │ 22 │ 43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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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 69 │ 22 │ 48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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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4 │ 65 │ 21 │ 38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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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 │ 59 │ 20 │ 37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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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 70 │ 22 │ 43 │ 6.9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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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 │ 77 │ 23 │ 47 │ 7.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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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 │ 79 │ 24 │ 50 │ 8.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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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 348 │ 50 │ 291 │ 66.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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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 │ 826 │ 71 │ 677 │ 133.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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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 │ 958 │ 90 │ 839 │ 148.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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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 905 │ 77 │ 796 │ 129.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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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将6名民警充实到基层,将轻微事故的处理权和一般事故的现场勘察、
调查取证及“五小”车辆和驾驶员挂牌、落户、培训、年审职能,下放到各个中队。
2001年,推行事故公开认定责任制,对重大交通事故的处理由大队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年内,接处警3150次,抢险车辆2245台,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11起,侦破率为91.7%。
2002年,遵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发放肇事处理明白卡2200份,用简易程序处
理交通事故620起, 抢险处警1890次,抢险车辆出动3800台次,由于抢救及时,20人
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