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人法制管理轨道]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7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7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计划生育工作逐步纳人法制管理轨道]
1988年7月20日,《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经省七届人在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颁 布实施后,桓台县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深入地开展了以《条例》有关规定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坚 持大力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利用计划生育协会、育令妇女服务小组、 党员联系户、各级人口学校、计划生育宣教室这些阵地和群众组织,在育龄人群中开 展面对面的教育和宣传,使《条例》精神深入基层,引导广大群众自学按《条例》规 定实行计划生育。 二、大力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对确有实际困难 需要照顾生二胎的按照《条例》政策规定,做到“有计划、按指标、够间隔”从严掌 握。 三、加强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对乡镇计生办以上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 普遍进行了《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轮训,提高了他们的执法水 平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能力。 四、严格依法管理,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全县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把生育政 策、人口计划、二胎审批结果、病残儿鉴定、落实节育措施等张榜公布,实行群众监 督。县、乡镇、村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举报箱”,强化了社会监督功能。 五、县政府以桓政发[1989] 第105号文件下发了经桓台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桓台县关于贯彻实施 (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的意见》,根据 《条例》具体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提出了实施意见。 1991年,通过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大力宣传和认真工作,《条例》精神深入 千家万户,在基层得到了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农步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