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桓台县城镇中学加强法制教育]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6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6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桓台县城镇中学加强法制教育]


    城镇中学是一所招收城区非农业户口子女的初级中学。在1988—1989年上半年间,
因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在部分学生中出现了花钱随便,甚至吸烟、喝酒、结伙打
架的现象,影响了学习。
    针对学生思想状况。学校于1989年成立了由党、政、工、团、年级组负责人组成
的德育领导小组,加强了学校的法制教育。学校设有专职保卫员,建立了学生保卫小
组;结合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每学期组织一次“法制教育月”活动,集中
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每学期组织两次家长会,与家长交流法制教育的经验;聘
请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校上法制课。自1988年以来,县公安局原副局长祝兆贤为
学生上法制课30余次,多次与学生谈心、对话。
    三年来的法制教育,使社会不良现象对学校的干扰基本消除,学校形成了团结、
诚实、勤奋、守纪的优良校风,学校连续三年被县公安系统评为先进单位。     (王
锡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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