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对保险事业加强了管理。 1989年3月,县人民银行组织力量,对保险市场进行清理整
顿,凡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机构和变象保险业务坚决取缔,吸收的保费一律清退,
使桓台县保险事业健康发展。1988~1991年,保险部门组织全县各项保费收入达2808
万元, 平均每年702万元,年递增32.6%。四年间组织理赔款达894万元,平均每年
224万元,理赔率31.8%,做到了应理赔的及时赔偿损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加强保险业管理,促进保险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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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人民银行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对保险事业加强了管理。 1989年3月,县人民银行组织力量,对保险市场进行清理整
顿,凡未经人民银行批准的保险机构和变象保险业务坚决取缔,吸收的保费一律清退,
使桓台县保险事业健康发展。1988~1991年,保险部门组织全县各项保费收入达2808
万元, 平均每年702万元,年递增32.6%。四年间组织理赔款达894万元,平均每年
224万元,理赔率31.8%,做到了应理赔的及时赔偿损失,促进了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