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经济合同管理]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57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57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经济合同管理]


    1983年1月1日,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了经济合同管理股,专司桓台县经济
合同的推广与管理。 1984年1月18日成立了桓台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根据经济形
势的发展和客观实际要求, 在上级部门和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怀支持下,于1988年8月
相继在1个分局和7个工商行政管理所设立了经济合同仲裁庭,以处理本辖区的经济合
同纠纷。
    在治理整顿和深化经济改革中,由于多种原因,桓台县不少企业因法制观念淡薄
和经营观念不端正,以致在经济活动中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经济合同条款而造成严重
的拖欠货款现象。“三角债”连环债”层出不穷,加之国家金融银根抽紧,致使有的
企业债权得不到及时清结,商品价值难以兑现,造成资金拮据,使有的企业生产经营
难以为继。在此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桓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认识到做好经济合同管
理责无旁贷,积极开展了经济合同纠纷的仲裁工作,依照《仲裁条例》行使其权,为
企业裁决了很多纠缠不清的经济纠纷,及时挽回了不应有的损失,为企业增加了活力,
发挥了经济卫士的作用,不仅博得诸多企业的赞扬,而且多次受到县、市、省和上级
业务部门的表彰。连续五年被评为市工商系统仲裁工作第一名。1989年荣获省工商系
统经济合同仲裁工作一等奖。8个派出仲裁庭全部被评为市经济合同仲裁工作一等奖。
淄博市工商局于1988年8月在桓台召开了“经济合同仲裁工作经验交流会” ,桓台县
工商局在会上介绍了“人自为战,庭自为战”和“排查案源、群体仲裁”的经验,受
到上级和与会者的称赞。
    1988~1991年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情况如下:
    1988年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36起,标的金额81.72万元,争议金额54.03万元,
结案34起, 金额75.66万元,追究违约金额25927万元,赔偿金额2524万元,结案率
达94%。
    1989年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33起,标的金额2395万元,结案551起,金额1379
万元,追究违约金额1227万元,赔偿金额1万元,超出省局安排计划的4.25%。
    1990年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5227起,标的金额1225万元,全部结案,评为省、
市经济合同管理先进单位。
    1991年,由于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基层,县工商局及时到工商企业巡回监
督检查,将出现的问题处理在萌芽中,故经济纠纷案大幅度减少,全年共受理经济合
同纠纷案件439起,标的金额222万元,全部结案。
    为了把经济合同管理工作推向新水平,全县努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活
动。根据“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评选标准,县工商局事前均对每个企业进行深入
细致的了解,认真落实,然后再报请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并和市经委、
计委、财委、人民银行、城乡建委、物资局、乡镇企业局等联合审查评议,再报市政
府批准后,才予以决定公布。
    1988年, 全县评选出经济合同管理先进企业主管部门5个,“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98家,优秀经济合同管理员88名。
    1989年,全县评选出经济合同管理先进企业主管部门10个,“重合同、守信用”
企业132家,“重合同、守信用”私营企业1家,优秀经济合同管理员52名。
    1990年,全县被山东省工商局核准的省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1家,被淄博
市政府核准的经济合同管理先进企业主管部门11个,“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56家,
“重合同、守信用”私营企业1家,优秀合同管理员54名。
    1991年。全县经初评拟报176家“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包括企业主管部门) ,
淄博市政府批准153家企业为“重合同、 守信用”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先进企业主管
部门7个,优秀经济合同管理员66名。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