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强化物价监督检查]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55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55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强化物价监督检查]
1988—1991年,县物价局始终把稳定物价,维护国家、经营者、消费者三者利益, 当做头等大事来抓,强化了物价监督检查,为发展桓台经济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四年来,县物价局在认真做好经常性检查和一年一度的物价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不 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市场状况.分别对物资、卫生、银行、交通运输、饮食服务、电 业、农机等系统进行了行业检查;对棉花、粮食、工农业生产资 料、彩电、饮食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副食品和耐用消费品价格进行了重点检查。 通过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 1988~1991年全县共查处各种价格违法案件490余起,没 收非法收入和罚款142、46万元(不含电力检查) ,进一步狠刹了乱涨价、乱收费的不 正之风,为发展经济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 结合物价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了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的工作。特别是1990年通过广 泛深入贯彻国家物价局第1号令《关于商品和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的规定》 ,使桓 台县明码标价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到1991年底,全县凡是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和有 收费项目的单位,都按规定实行了明码标价制度。标价准确率达90%以上。截止1991 年底, 据不完全统计,县物价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商品标价签300余万张,从而进一 步强化了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