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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专营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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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资专营效果良好]
四年内,全县供销社系统从支援农业,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出发,积极做好农资专 营工作。1988年,农资市场混乱,随意定价、提价和转手倒卖现象严重;假、冒、伪、 劣商品流入,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为了保证农资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年初, 全县供销社系统组织150余名外采人员分赴全国各地找门路、 寻货源,先后与30个名 牌厂家和单位签定了供货合同,并及时组织调运,及时供应到农民手中,使农民买到 了货真价实的优质商品,冲击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避免了坑害农民的现象。年内, 农资供应总额4900万元。比上年增长168.97%。 1989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为搞好农资专 营,县供销系统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四公开”、“八不准”的农资专营措施。“四 公开”是:来源公开、安排用途公开、供应数量公开、销售价格公开。“八不准”是: 不准购销伪劣商品,以劣充优,坑害农民;不准随意定价、提价和变相涨价;不准以 专项物资乱批条子,乱送人情,优亲厚友;不准把专营商品批发给非专营单位,严禁 倒卖;不准拿专项商品串换物资,严禁截留挪用;不准随意克扣指标,卡压农民;不 准缺斤少两、掺杂使假;不准徇情济私,以权谋私,以物谋私。为加强农资专营工作, 全系统设立政务公开栏14个,监督电话15部,并建立了定期汇报、审计和检查制度, 使专营工作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专营第一年就理顺了供应渠道,稳定了市场供 应秩序,确实保证了农资质量,维护了农民的利益,提高了供销社的信誉,出现了货 源充足,物价稳定的好势头。年内,农资供应总额5934万元,比上年增长24.4%。 1990年,为稳定农资专营市场,制止非法经营,保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县供销 社分别两次配合县工商局、标准计量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检查清理,查 出非专营单位146家,惩罚非法经营单位和个人14家(人) ,查封各种化肥278.2吨, 农药35公斤,违法商品总值达14万元。通过检查清理,全县农资市场保持了专营渠道 畅通,市场稳定。 1991年,全系统以落实农资专营政策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农资供应服务体 系。为确保生产资料的有效供应.以最佳最优的服务满足农业高产开发的需要。在农 资供应实行外统内联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完善了以生产资料公司为龙头,以基层社 为依托,以综合门店和村级服务站为基点的四级供应网络,理顺了农资货源和供应渠 道,稳定了市场,杜绝了假冒伪劣,方便了购买,保证了供应,满足了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