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有10690亩旧窑湾、 河滩、坑塘等废弃地可供开发。1988年以来,县政府
在深入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开发利用土地的紧迫感的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土地
复垦,坚持“谁破坏,谁复垦”、“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
管理,乡与村、村与户两级承包,承包废弃荒芜土地一订15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包,
免征承包费,保证物资供应,优先发放贷款,及时兑现奖金和周转金,仅1989、1990
年两年就拨周转金20万元, 1990、1991两年发放奖金8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开发土
地的积极性。四年来,全县复垦开发土地共7310.6亩,其中,1988年开发875.2亩,
1989年开发1624.7亩,为市分配任务的255.9%;1990年复垦2657.4亩,占任务的
187%; 四年共新造耕地5593.1亩,果园35.8亩,林地159.2亩,鱼池、水产养殖
919.1亩,非农建设用地553.4亩,增加效益148万元。土地复垦工作居全市首位。
[土地复垦开发成绩显著]
视图
桓台县有10690亩旧窑湾、 河滩、坑塘等废弃地可供开发。1988年以来,县政府
在深入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开发利用土地的紧迫感的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土地
复垦,坚持“谁破坏,谁复垦”、“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实行县、乡、村三级
管理,乡与村、村与户两级承包,承包废弃荒芜土地一订15年不变,允许继承和转包,
免征承包费,保证物资供应,优先发放贷款,及时兑现奖金和周转金,仅1989、1990
年两年就拨周转金20万元, 1990、1991两年发放奖金8万元。充分调动了农民开发土
地的积极性。四年来,全县复垦开发土地共7310.6亩,其中,1988年开发875.2亩,
1989年开发1624.7亩,为市分配任务的255.9%;1990年复垦2657.4亩,占任务的
187%; 四年共新造耕地5593.1亩,果园35.8亩,林地159.2亩,鱼池、水产养殖
919.1亩,非农建设用地553.4亩,增加效益148万元。土地复垦工作居全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