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31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31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991年元旦, 桓台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县长吴明君任组长。1月30日,桓
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桓机编(1991)2号文,为法制局增加编制3人,使法制局由原来
5人增至8人。3月30日,以桓机编(1991) 12号文下发了《关于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设
立法制办公室(或)科的通知》,13个乡镇先后建立了法制办公室,各配备一名专职工
作人员。县直28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法制科,各配备了一名专(兼)职人员,逐
步形成了以县政府法制局为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10月
份,市政府法制局在桓台县召开了全市乡镇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现场会,充分肯定了桓
台县的作法。1991年,县政府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法制局,并配备了
兼职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帮助、指导有复议应诉任务的行政执法部门
建立机构,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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