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受理情况通知书》、《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是桓台县检察机关根据检
案工作的实践,为准确及时掌握各诉讼阶段和诉讼期限情况,制作使用的两种法律文
书。《案件受理情况通知书》,是由检察机关一科、二科将本院自侦部门或公安机关
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免予起诉或同级人民法院退查案件的时间,由一
科、二科内勤人员填好后,送监所检察科的一种文书。《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是
由检察一科、二科将决定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
或退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时间及时通知监所检案科的文书。使用“两书”,监所检
察部门能准确及时地掌握监所羁押人犯的情况,避免各诉讼阶段的超羁押现象,完善
了监所检察工作。 “两书”于1989年4月在县检察机关内部启用,1990年8月1日始在
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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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情况通知书》、《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是桓台县检察机关根据检
案工作的实践,为准确及时掌握各诉讼阶段和诉讼期限情况,制作使用的两种法律文
书。《案件受理情况通知书》,是由检察机关一科、二科将本院自侦部门或公安机关
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免予起诉或同级人民法院退查案件的时间,由一
科、二科内勤人员填好后,送监所检察科的一种文书。《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是
由检察一科、二科将决定批准逮捕、决定不批准逮捕、决定提起公诉、决定不起诉、
或退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时间及时通知监所检案科的文书。使用“两书”,监所检
察部门能准确及时地掌握监所羁押人犯的情况,避免各诉讼阶段的超羁押现象,完善
了监所检察工作。 “两书”于1989年4月在县检察机关内部启用,1990年8月1日始在
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