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1991年,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大”和全国“七届人
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这一期间历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文件,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
督职能,团结实干。开拓进取,本着“自侦案件搞突破,刑事检察抓质量,其他工作
上水平,全院一盘棋,争创好成绩”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打防并举,突出抓好打
击严重经济犯罪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开展检察业务,使各项检察工作年年都有
新进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年中,桓台检察机关坚持把经济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
作,列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作为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
措施和检察工作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手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出击,奋力
拼搏,狠抓办案,惩治经济罪犯,使反贪污、贿赂斗争不断深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
发展势头。刑事检察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
合,积极参加上级统一部署的“反盗窃”、“挖团伙,打流窜”与“打击拐卖妇女儿
童犯罪”等专项斗争,认真做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保证办案质量,依法严惩
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法
纪检察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不断得到加强,重点抓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查处,严肃了法纪,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
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监所检察工作依法履行了对看守
所的监督职能,加强对看守所在押人犯的检查管理和法制教育,稳定监管秩序,保证
了审查、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了对外执罪犯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检查和管
理,落实管理帮教措施,减少重新犯罪。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查处申诉案件,积
极做好信访工作疏导内部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把矛盾解决于基层,消除不安定因素。
法纪、经济罪案举报站,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取得了广大干部群众支持,获取了一批
经济犯罪、法纪罪案线索,支持了反贪、贿斗争。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
检察的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性文章、宣传报道稿件、简报信息等为领导决
策提供了依据。刑事技术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努力做好现场勘查、笔
录、照相、尸检、法医鉴定、文检等细致的工作,为办案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力地配
合了各项检察工作。税务检察室通过查处抗税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县检察机关结
合各项业务的开展,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在抓打击的同时,注意做好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
造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向有关单位提检察建议,帮助制订堵漏措施,开展多形式,多
渠道的法制宣传,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了县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坚持从严治检,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4年来,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业务和机关建
设,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教育;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
业纪律教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拒腐防变,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的教育等。
开展了“争先创优” 活动; “学英模,树新风”活动;“争做优秀检察官”活动;
“纪律教育年”活动;“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等。制订了“机关工作细则”、“廉
洁办事十项规则”、“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多形式教育,开展有益活动,
落实规章制度,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四年中被省、市、县院和市府、
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138人次, 被县委、县直工委、县院授予优秀党员34人次,立
功20人次,市院、县授予先进单位12个,经济检察科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通过成人高
校、 电大、法律专业、自修等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1988~1991年问取得法律中专结
业证书的13人,法律大专结业证书30人,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8人,大学证书1人,全
院60人中,国家承认和检察系统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43人,占72%。比1987年提高了
67个百分点。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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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991年,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大”和全国“七届人
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这一期间历次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文件,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和“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
督职能,团结实干。开拓进取,本着“自侦案件搞突破,刑事检察抓质量,其他工作
上水平,全院一盘棋,争创好成绩”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打防并举,突出抓好打
击严重经济犯罪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开展检察业务,使各项检察工作年年都有
新进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年中,桓台检察机关坚持把经济贪污、贿赂犯罪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
作,列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作为惩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保证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
措施和检察工作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的手段。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主动出击,奋力
拼搏,狠抓办案,惩治经济罪犯,使反贪污、贿赂斗争不断深入,始终保持了良好的
发展势头。刑事检察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
合,积极参加上级统一部署的“反盗窃”、“挖团伙,打流窜”与“打击拐卖妇女儿
童犯罪”等专项斗争,认真做好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工作,保证办案质量,依法严惩
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法
纪检察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不断得到加强,重点抓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
玩忽职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查处,严肃了法纪,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
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监所检察工作依法履行了对看守
所的监督职能,加强对看守所在押人犯的检查管理和法制教育,稳定监管秩序,保证
了审查、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加强了对外执罪犯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检查和管
理,落实管理帮教措施,减少重新犯罪。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查处申诉案件,积
极做好信访工作疏导内部矛盾,化干戈为玉帛,把矛盾解决于基层,消除不安定因素。
法纪、经济罪案举报站,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取得了广大干部群众支持,获取了一批
经济犯罪、法纪罪案线索,支持了反贪、贿斗争。调研工作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
检察的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性文章、宣传报道稿件、简报信息等为领导决
策提供了依据。刑事技术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努力做好现场勘查、笔
录、照相、尸检、法医鉴定、文检等细致的工作,为办案提供了科学依据,有力地配
合了各项检察工作。税务检察室通过查处抗税案件,维护了国家利益。县检察机关结
合各项业务的开展,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在抓打击的同时,注意做好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
造等方面的工作,通过向有关单位提检察建议,帮助制订堵漏措施,开展多形式,多
渠道的法制宣传,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了县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坚持从严治检,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4年来,紧紧围绕干警思想、业务和机关建
设,开展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教育;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
业纪律教育;艰苦奋斗,无私奉献,拒腐防变,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的教育等。
开展了“争先创优” 活动; “学英模,树新风”活动;“争做优秀检察官”活动;
“纪律教育年”活动;“执法执纪大检查”活动等。制订了“机关工作细则”、“廉
洁办事十项规则”、“岗位目标责任制”等制度。通过多形式教育,开展有益活动,
落实规章制度,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四年中被省、市、县院和市府、
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138人次, 被县委、县直工委、县院授予优秀党员34人次,立
功20人次,市院、县授予先进单位12个,经济检察科记集体三等功一次。通过成人高
校、 电大、法律专业、自修等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1988~1991年问取得法律中专结
业证书的13人,法律大专结业证书30人,法律专科毕业证书的8人,大学证书1人,全
院60人中,国家承认和检察系统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43人,占72%。比1987年提高了
6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