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学习、宣传、贯彻民事诉讼法]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28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28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学习、宣传、贯彻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1991年4月9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民事诉讼法 (试行)》废止。新法保持了原试行法律的基本内容,但也有不少修改补充。为此,党 组研究决定,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民事诉讼法) 的热潮,并专门下发 了通知,加强领导,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利用会议、短期培训等形式,组织干警进行了系统学 习,特别是修改补充内容的学习。各单位,特别是业务工作单位都抽出一定时间系统 学习民事诉讼法,并结合办案学,边办案边学习,急用先学。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 广大干警及时掌握了有关规定,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 第二、坚决贯彻执行。一年来,严格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案,严格把好收 案关、审理关、执行关,保证了办案质量,所审理的案件都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 定,95%以上的案件都在审限内审结。 第三、搞好民事诉讼法的宣传。在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同时,努力搞好宣 传,让广大群众懂得法律,各庭在办案的同时采取培训、讲课、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 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