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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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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治理
一、深入开展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的斗争。1988—1991年,全县共破获各类 刑事案件1573起,打击处理各类犯罪分子1080名,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261.4万元。 共立查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案件172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分子235名,共追缴赃款 及赃物折款175.8万元。 案件中有大案47起。 二、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每 年都召开一次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 1989年4月, 县委、 县政府以桓发 (1989)15号文件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为了加强对综合 治理工作的领导,1990年县委恢复成立了桓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制级别为正局级,并在全县13处乡镇党委配备了专职政法副书记。各乡镇和县直内 部单位也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设立了办事机构。在1990年10月份召开的社会治 案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与全县13处乡镇和50家县直系统、单位签订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 ,这些单位和乡镇又与681个下属单位签订了责任 书,下属单位又与3100多个基层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基层单位又与每个具体责任人签 订了责任书,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了单位、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责任书签订后,坚持定期检查考核,兑现奖惩规定。仅1990年,县委、县政府就对19 个因综合治理工作不落实、发生治安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被责令向县委写出 书面检查的单位主要领导人3名, 受到罚款和行政处分的单位负责人24人、具体责任 人50多名。二是加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自1988年以来,桓台县认真 贯彻省委(198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建设。1、 基层政法组织进一步加强。1988年,县、乡两级财政投入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资金共 计80万元,新建法庭6处,新建派出所2处(城区派出所和水利派出所),全县法庭数由 4处增加到10处, 派出所由13处增加到15处,为基层政法组织增加工作人员55名,其 中招聘合同制人员32名。1989年投入基层政法组织建设的资金共计90余万元,新建了 3处法庭, 增加了装备, 改善了办公及生活条件。 年底,全县13处乡镇全部健全了 “四个一”(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站)。从1990年开始,桓台县提出了加 强基层政法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 要求派出所建筑面积达到350平方米,法庭 达到300平方米, 司法所达到45平方米,各项设备齐全,适应工作需要。为了实现这 一目标, 全县1990年~1991年共计投资300多万元用于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到1991年 底, 全县13处法庭全部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平均每处5.5名工作人员、建筑面积330 平方米; 有4处派出所达到标准,其它也都在建设之中;13处司法所平均每处3.6名 工作人员、建筑面积48平方米。2、群防群治组织进一步健全。1988年,全县有6处乡 镇建立了专职治安联防队,共招收专职治安人员55名;1989年,全县13处乡镇全部建 立了专职治安联防队, 共招收专职治安人员140名;1990年~1991年专职治安联防巡 逻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城城区和油区也都建立了专职治安联防队。1991年底,全 县13处乡镇、 城区和油区共有专职治安联防队伍15支、专职治安人员342名。治安经 费问题是建立专职治安联防巡逻队伍的最大困难。1988年、1989年、1990年三年时间, 全县治安经费主要是派出所通过开展家庭财产治安保险来提取。1988年、1989年两年, 全县农村家庭投保率分别达到70%和90%, 每年提取治安经费20多万元。1991年4月 份,县政府以桓发(1991)19号文件批转下发了县公安局《关于加强专职治安联防巡逻 队伍建设的报告》,《报告》规定:除各级财政每年拨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治安联 防外,在全县统一实行农村按人口、企业按职工人数收取治安联防费。这样,就从根 本上解决了专职治安巡逻队伍的经费问题。 到1991年底,全县有221个较大的单位内 部和乡镇企业建立了专职治安联防队,共有队员966名;343个行政村有80%的建立了 治安巡逻队,共有队员1026人;16个较大的农贸市场配备了专职治安员80名。全县共 有治安联防巡逻人员2000多名, 占全县总人口的5‰。三是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 活动。按照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全县公民广泛深入地学习了“十法一条 例” ,1989年对全县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县委还抽调了958名干部深入农村,进 行了普法扫尾工作。12月份,全县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合格。1990年桓台县狠抓了依法 治县工作,县委以桓发(1990)49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遵纪守法户活 动的通知》,在全县11万户家庭中开展了评比和争创遵纪守法户的活动。1991年,全 县有84%的家庭成为遵纪守法户,挂上了“遵纪守法户”的门牌。年内,制定了“二 五”普法教育规划,发放了教材,培训了骨干,为整个“二五”普法工作打下了良好 基础。年底,全县有85%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规民约,逐步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