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全民国防教育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国防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
行省市有关全民国防教育的意见和指示精神,联系实际,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干民
兵利用征兵、民兵组织整顿、民兵军政训练、重大节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教育活动,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主要特点是:
各级党委重视,加强了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1988年5月,县委下发了[1988] 20
号文件,部署开展国防教育的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潘公仁为组长的“桓台县国防
教育领导小组”。全县13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1990年12月,桓台
县委决定成立“桓台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县长吴明君任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 (设在
县人武部)。解决教育活动经费问题,保证了全县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
联系实际,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国防教育的指示精神。1990年7月,省七届人大常委
会16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 颁布实施后,于7月15日,国防教育委员会
主任吴明君主持召开桓台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和传达党和国家领导人
关于搞好国防教育的论述和《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讨论通过了《桓台县国防教育实
施细则》(试行),为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
发挥了重要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民的国防观念,保证教育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加强国
防现代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刊授和集中授课的方法对全民进行系统
教育。 桓台县连续4年被总政群工部、解放军报社评为订刊用刊先进单位,并获得三等
奖。三是坚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周活动。四是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和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
动制度。五是组织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六是利用参观、事迹巡回报告、拥军优属等活动。
四年共组织到外地参观达3.45万人次, 事迹巡回报告28场,受教育人数达47万人次,
为部队和烈军属做好事56783件。 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发扬职能作用,人武部门重点加强
对退出现役的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利用征兵、民兵训练、民兵组织整顿、
重大节日活动等时机,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民兵的国防观念不断提
高,保证了民兵预备役任务的完成,为巩固国防做出了贡献。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
参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把国防教育纳
入了全民教育的规划,具体部署、统筹安排。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利用多种形式,采取
多种渠道,加强了对广大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国防教育。1989年,桓台被国家民政部
评为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1991年, 被省委、政府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县”称号。
1991年5月“桓台县建筑民兵团” 出席了全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并作了典
型发言,解放军报社、《中国民兵》、《黄河民兵》等新闻单位先后多次报道桓台县国
防教育先进事迹。连续四年被淄博市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
[全民国防教育深人扎实,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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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全民国防教育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国防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
行省市有关全民国防教育的意见和指示精神,联系实际,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干民
兵利用征兵、民兵组织整顿、民兵军政训练、重大节日等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开展
教育活动,增强了全民的国防观念,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主要特点是:
各级党委重视,加强了对全民国防教育的领导。1988年5月,县委下发了[1988] 20
号文件,部署开展国防教育的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潘公仁为组长的“桓台县国防
教育领导小组”。全县13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均建立了相应的组织。1990年12月,桓台
县委决定成立“桓台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县长吴明君任主任委员,下设办公室 (设在
县人武部)。解决教育活动经费问题,保证了全县国防教育的深入开展。
联系实际,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国防教育的指示精神。1990年7月,省七届人大常委
会16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 颁布实施后,于7月15日,国防教育委员会
主任吴明君主持召开桓台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和传达党和国家领导人
关于搞好国防教育的论述和《山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讨论通过了《桓台县国防教育实
施细则》(试行),为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
发挥了重要作用。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全民的国防观念,保证教育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
一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加强国
防现代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利用刊授和集中授课的方法对全民进行系统
教育。 桓台县连续4年被总政群工部、解放军报社评为订刊用刊先进单位,并获得三等
奖。三是坚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周活动。四是坚持党委议军会议和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
动制度。五是组织国防知识竞赛活动。六是利用参观、事迹巡回报告、拥军优属等活动。
四年共组织到外地参观达3.45万人次, 事迹巡回报告28场,受教育人数达47万人次,
为部队和烈军属做好事56783件。 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发扬职能作用,人武部门重点加强
对退出现役的军人、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国防教育,利用征兵、民兵训练、民兵组织整顿、
重大节日活动等时机,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教育,民兵的国防观念不断提
高,保证了民兵预备役任务的完成,为巩固国防做出了贡献。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
参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宣传、教育、民政等部门,把国防教育纳
入了全民教育的规划,具体部署、统筹安排。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利用多种形式,采取
多种渠道,加强了对广大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国防教育。1989年,桓台被国家民政部
评为全国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1991年, 被省委、政府授予“拥军优属模范县”称号。
1991年5月“桓台县建筑民兵团” 出席了全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经验交流会,并作了典
型发言,解放军报社、《中国民兵》、《黄河民兵》等新闻单位先后多次报道桓台县国
防教育先进事迹。连续四年被淄博市评为国防教育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