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县政协制定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由县委以(89)
18号文件转发。
1990年, 县政协制定印发了《常委会工作规则》 、《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乡镇委员会组织通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等,并对政协机关的各项工作制
度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使政协系统的各方面工作跨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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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县政协制定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由县委以(89)
18号文件转发。
1990年, 县政协制定印发了《常委会工作规则》 、《专门委员会组织通则》、
《乡镇委员会组织通则》、《专门委员会工作简则》等,并对政协机关的各项工作制
度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使政协系统的各方面工作跨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