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1989年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资料库:桓台县情资料库 章节:桓台年鉴(1988~1991)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1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36/section/2/article/1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9年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


    1989年,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立了“关于在全县实行依法治县的议案”。大
会之后,县人大常委会就如何办好议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县人民政府关
于依法治县工作汇报。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依法治县的五年规划和一九八九年的
实施意见》。
    县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0件。会议期间答
复处理31件。 没有答复处理的49件,闭会之后,常委会及时转交县府。5月18日,县
政府专门召开了政府有关委、办、局负责人会议,专题研究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
和意见的问题。 截止8月20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九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的汇
报。通过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解决了一些群众关心的问题,而且密切了
人大常委会、人民代表和群众的联系,保护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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