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有各类优抚对象3573人,其中,伤残军人262人、“三属”
56人、复员军人27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5人、参战退役人员296人、60周
岁及以上烈士子女108人、60周岁及以上的老退伍军人1638人、年满70周岁老
退伍军人和入朝老战士807人。年内,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668.77万元,发放
义务兵家庭和在乡优抚对象优待金1071万元,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立功受奖
的奖励金2.39万元。同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89.44万元,为优抚对
象缴纳医保20.32万元,报销各类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38.5万元。
【优待抚恤】
2016年,全县有各类优抚对象3573人,其中,伤残军人262人、“三属”
56人、复员军人271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5人、参战退役人员296人、60周
岁及以上烈士子女108人、60周岁及以上的老退伍军人1638人、年满70周岁老
退伍军人和入朝老战士807人。年内,发放抚恤定补资金1668.77万元,发放
义务兵家庭和在乡优抚对象优待金1071万元,发放2016年度义务兵立功受奖
的奖励金2.39万元。同年,发放优抚对象门诊医疗补助89.44万元,为优抚对
象缴纳医保20.32万元,报销各类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金3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