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94万人,征缴基金32857.82万元,
支付33656.2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7.60万人,征缴基金28137.19
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8183.44万元),支付29853.68万元。
1月,改革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补偿办法,由原来的二次补偿改为实行一
次结算。3月,调整城乡居民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参保人在三级血液透
析单病种定额结算医院进行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调整为100元/次;参保
人在二级及以下血液透析单病种定额结算医院进行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
调整为80元/次。6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
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急救费用纳入
联网结算,对通过急诊科室紧急治疗后转住院的参保人,其急救医疗费用与
住院费用合并,出院时一并进行联网结算。慢性病鉴定时间全市统一为:上
半年5月15—30日,下半年11月15—30日;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
脏器官移植等危重症疾病可即时申请鉴定。8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
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桓台县新增医药定点64家(门诊8
家,药店56家)。9月,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成
年居民由每人每年2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50元,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120元
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
【医疗保险】
2016年,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94万人,征缴基金32857.82万元,
支付33656.25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7.60万人,征缴基金28137.19
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8183.44万元),支付29853.68万元。
1月,改革门诊统筹医疗费用补偿办法,由原来的二次补偿改为实行一
次结算。3月,调整城乡居民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参保人在三级血液透
析单病种定额结算医院进行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调整为100元/次;参保
人在二级及以下血液透析单病种定额结算医院进行血液透析,个人自负标准
调整为80元/次。6月,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
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急救费用纳入
联网结算,对通过急诊科室紧急治疗后转住院的参保人,其急救医疗费用与
住院费用合并,出院时一并进行联网结算。慢性病鉴定时间全市统一为:上
半年5月15—30日,下半年11月15—30日;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
脏器官移植等危重症疾病可即时申请鉴定。8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
准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元。桓台县新增医药定点64家(门诊8
家,药店56家)。9月,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7年个人筹资标准:成
年居民由每人每年2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250元,学生和儿童由每人每年120元
调整为每人每年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