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其中,在《桓台大众》开辟“3·15消费维权在行动”专栏,解读
新“消法”部分条文,发布消费维权案例与消费警示;组织全县部分商场超
市、公共事业单位、基层“两站”联络员等200余人举办消费维权知识培训班;
在县城中心大街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织县消保委成
员单位代表、消费者代表共30余人到县第一净水厂进行消费体验活动。是年,
共接受消费者咨询9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
失39.15万元。
【消费维权】
2016年,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宣传活动。其中,在《桓台大众》开辟“3·15消费维权在行动”专栏,解读
新“消法”部分条文,发布消费维权案例与消费警示;组织全县部分商场超
市、公共事业单位、基层“两站”联络员等200余人举办消费维权知识培训班;
在县城中心大街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织县消保委成
员单位代表、消费者代表共30余人到县第一净水厂进行消费体验活动。是年,
共接受消费者咨询900余人次,受理投诉、举报38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
失39.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