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9天、优良率为54.5%,分别比
2015年增加31天和提高8.5个百分点,居全市前列。是年6月3日起,根据《中
共桓台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要求,与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9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每天由一位县委常
委或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对县域内渣土运输、空气异味、偷排偷放等情况进
行夜查,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落实“九个一律”,对未
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其中,对明海建材等3
家未按期开展治理任务的砖瓦窑厂实施关停取缔,对完成治理投入运行但不
能稳定达标的雷法耐火材料实施停产治理。开展空气异味整治工作,明确9
种易产生异味的污染点源并提出整治要求和标准,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
行督导。全县929个异味点源中,除中石化个别加油站停产治理外,其余点源
全部完成整治。年内,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
对天源热电、唐山热电、齐林贵和热电、东岳氟硅、晨光海德热电、汇丰石
化、仁丰纸业、春源热力公司等重点燃煤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全县完成
超低排放改造锅炉33台。
【大气污染防治】
2016年, 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99天、优良率为54.5%,分别比
2015年增加31天和提高8.5个百分点,居全市前列。是年6月3日起,根据《中
共桓台县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要求,与公安局、城管执法局等9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每天由一位县委常
委或县政府副县长带队,对县域内渣土运输、空气异味、偷排偷放等情况进
行夜查,对违法行为按规定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落实“九个一律”,对未
按期完成治理任务、不能达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治理。其中,对明海建材等3
家未按期开展治理任务的砖瓦窑厂实施关停取缔,对完成治理投入运行但不
能稳定达标的雷法耐火材料实施停产治理。开展空气异味整治工作,明确9
种易产生异味的污染点源并提出整治要求和标准,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
行督导。全县929个异味点源中,除中石化个别加油站停产治理外,其余点源
全部完成整治。年内,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深入推进绿动力提升工程,
对天源热电、唐山热电、齐林贵和热电、东岳氟硅、晨光海德热电、汇丰石
化、仁丰纸业、春源热力公司等重点燃煤企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全县完成
超低排放改造锅炉33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