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全县土地总面积508.96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34575.88公顷(耕
地29869.14公顷、 基本农田25792公顷) , 占总面积的67.93%; 建设用地
14514.99公顷,占总面积的28.52%;未利用地1805.63公顷,占总面积的3.55%;
人均耕地0.0595公顷。
【土地资源】
是年,全县土地总面积508.96平方千米。其中,农用地34575.88公顷(耕
地29869.14公顷、 基本农田25792公顷) , 占总面积的67.93%; 建设用地
14514.99公顷,占总面积的28.52%;未利用地1805.63公顷,占总面积的3.55%;
人均耕地0.059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