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病二次救助2234人次,救助46.96万元;医疗救助3301人次,
救助427.3万元;临时救助269人次,救助48.4万元;孤儿64人,救助58.18万
元;困境儿童56人,救助21.09万元;救助外地流浪乞讨人员19人,接收县外
遣回人员5人。是年,全县投入13万元,按照城市低保每人100元、农村低保
和特困供养人员15元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加入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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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病二次救助2234人次,救助46.96万元;医疗救助3301人次,
救助427.3万元;临时救助269人次,救助48.4万元;孤儿64人,救助58.18万
元;困境儿童56人,救助21.09万元;救助外地流浪乞讨人员19人,接收县外
遣回人员5人。是年,全县投入13万元,按照城市低保每人100元、农村低保
和特困供养人员15元标准,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加入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