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全县土地总面积50896公顷, 其中农用地34634.81公顷 (耕地
29926.35公顷),占总面积68.05%;建设用地14453.89公顷,占总面积28.40%;
未利用地1807.80公顷,占总面积3.55%;人均耕地0.0598公顷。
【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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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全县土地总面积50896公顷, 其中农用地34634.81公顷 (耕地
29926.35公顷),占总面积68.05%;建设用地14453.89公顷,占总面积28.40%;
未利用地1807.80公顷,占总面积3.55%;人均耕地0.0598公顷。